关于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上接215版)
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旋极信息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南宁中院于2012年5月15日受理了本案。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签收了南宁中院第(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一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于2012年5月16日签收了(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证据交换交换通知书》、《传票》和关于证据保全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1号《民事裁定书》。
2012年5月23日,旋极信息向南宁中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管辖的规定,南宁中院对于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2012年6月11日,南宁中院作出了(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2012年6月28日,旋极信息向南宁中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裁定书,并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本管辖权异议案遂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原定于2012年7月4日进行的证据交换和开庭取消。
2012年8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桂立民终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旋极信息的上诉主张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且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即裁定驳回旋极信息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南宁中院作出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2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起诉旋极信息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将在南宁中院进行审理。
2012年8月29日,南宁中院签发了(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 59 号《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按照《传票》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的规定,南宁中院将于2012 年10月24日上午组织本案各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将于同日下午就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2012年10月24日上午公司与旋极信息均当庭提交了证据。为了让双方有时间消化和理解对方提交的证据,原定于当天下午的开庭取消,具体的开庭时间等待法院通知。
2013年4月1日,公司签收了南宁中院送达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传票》。按照《传票》的规定,2013年4月15日上午,南宁中院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二次证据交换,并于当日下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应旋极信息申请,并经征求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各方当事人意见,南宁中院决定本案开庭审理均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2013年5月10日,公司签收了南宁中院送达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传票》,按照《传票》的规定,本案将于2013 年6月7日、8日上午9时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2013年6月7、8日,南宁中院对本案进行了第二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结合本案相关书证及物证演示情况,在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等阶段发表了意见。
201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南宁中院的(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方法,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使用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
(2)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
(3)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18万元,由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旋极信息于2015年7月8日向南宁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上诉状》。广西高院已于2015年11月4日开庭审理。在广西高院的主持下,双方结合本案相关证据,就事实调查及辩论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广西高院将根据开庭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再次开庭或者直接进入判决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2015)桂民三终字第76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如下:
(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59号民事判决;
(2)将本案发回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证据交换通知书》及《传票》。2017年5月25日,公司参加了南宁中院组织的证据交换。2017年5月26日,南宁中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2016)桂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方法,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工业园支行立即停止使用侵权的ComyiKEY220产品;
(2)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
(3)驳回原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被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旋极信息于2018年8月13日向南宁中院提交了《上诉状》,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南宁中院送达的旋极信息《上诉状》。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传票》,广西高院定于2019年3月25日至26日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案号:(2018)桂民三终字第720号)。
2019年3月25日至26日,公司参加了广西高院对本案进行的重审二审开庭审理。
2020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广西高院送达的(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成立,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2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撤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0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
2、驳回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41800元,合计683600元,由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案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于2012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分别于2012年5月21日、2012年7月4日、2012年8月14日、2012年9月11日、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13日、2013年6月15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16日、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6日、2020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起诉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是:2012-034、2012-044、2012-050、2012-057、2013-016、2013-025、2013-031、2015-042、2015-050、2016-054、2018-061、2020-034)。
二、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广西高院作出的(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2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于2020年10月16日受理公司针对广西高院(2018)桂民终72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的申请再审请求,案号为(2020)最高法民申5918号。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再审申请刚获立案受理,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就本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0)最高法民申5918号立案受理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取得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数字货币安全交易装置
证 书 号:第 11532504号
实用新型名称:数字货币安全交易装置
专 利 号:ZL 2020 2 0508456.X
专利申请日:2020 年 04月 09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0 年 09月 22 日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28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及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0年9月28日,本基金总份额为50,917,412.12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9,999,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8.20%,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9,999,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本次会议议案及方案说明,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2020年10月29日),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清算,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中债1-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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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22日发布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 2020年10月26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848元,相对于当日0.869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为112.63%。截至2020年10月27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70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将于2020年10月28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0月28日10:30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生物药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医药,基金代码:161726)净值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9月30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本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基金代码:150271)与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代码:150272)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咨询。基金明细如下: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国企改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大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港股通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富财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鑫转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鑫转招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惠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悦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38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恒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汇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易方达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易方达恒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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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