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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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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宁波中璟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20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宁波中璟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58.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07.10%,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中璟”)提供反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中璟向公司持股33%的宁波杭州湾新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杭州湾公司”)借款27,390万元,期限12个月。江西华章汉辰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辰担保”)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汉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金额27,390万元。

2、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简称“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借款18,000万元,期限3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8,000万元。

3、为江苏中南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南锦弘”)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持股60%的中南锦弘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7,600万元的定向融资计划,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7,600万元。

4、为沈阳地铁昱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昱瑞”)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沈阳上悦城项目发展,公司持股80%的沈阳昱瑞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简称“大连银行沈阳分行”)借款19,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9,000万元。

5、为海宁鸿翔锦元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宁鸿翔锦元”)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嘉兴海宁花语钱塘府项目发展,公司持股51%的海宁鸿翔锦元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简称“光大银行嘉兴分行”)借款18,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8,000万元。独立第三方股东海宁鸿翔瑞辰置业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6、为海宁鸿翔锦昱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宁鸿翔锦昱”)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嘉兴海宁鸿樾府项目发展,公司持股50%的海宁鸿翔锦昱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简称“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借款47,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3,500万元。

7、为商丘育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商丘育华”)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与绿地合作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49%的商丘育华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银行”)借款25,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2,250万元。

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盐城港达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0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中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高巷255号801-12室

法定代表人:纪志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经销;市场营销策划。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江苏中南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5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法定代表人:施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技术服务;提供劳务服务;营养健康咨询。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4、沈阳地铁昱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白塔路156号505-6室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管理;土地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建设;商品房销售;房产经纪;房产租赁;物业服务。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5、海宁鸿翔锦元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洲街道紫薇大厦502室-06

法定代表人:潘亦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6、海宁鸿翔锦昱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502室-01

法定代表人:翟贵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7、商丘育华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18年2月7日

注册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归德路应天公园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一楼103室

法定代表人:方东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31,51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宁波中璟提供反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汉辰担保

(2)反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汉辰担保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7,390万元。

(3)反保证范围:汉辰担保因向宁波杭州湾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偿还的与保函相关的全部款项及其利息、罚息;应由宁波杭州湾公司向汉辰担保支付的担保费、保证金、违约金、代偿费以及汉辰担保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费用等。

(4)反担保期间:自汉辰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一年。

2、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交通银行南通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交通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8,000万元。

(3)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限: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交通银行南通分行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3、为中南锦弘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7,600万元。

(3)保证范围:产品的本金、收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以及为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取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保证期限:自保证担保函项下的主债权到期日之日起二年内。

4、为沈阳昱瑞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大连银行沈阳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大连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9,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沈阳昱瑞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大连银行沈阳分行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鉴定费等)以及沈阳昱瑞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生效法律文书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4)保证期限:自有关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为海宁鸿翔锦元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光大银行嘉兴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光大银行嘉兴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8,000万元。独立第三方股东海宁鸿翔瑞辰置业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保证范围:海宁鸿翔锦元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嘉兴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限:自海宁鸿翔锦元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为海宁鸿翔锦昱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按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3,5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海宁鸿翔锦昱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7、为商丘育华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中原银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原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按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2,25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中原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商丘育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有关公司发展需要,目前有关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58.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07.1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4.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53.47%;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