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3版)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鑫明路23号新洁能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2日

至2020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和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鑫明路23号新洁能公司主楼3楼

六、其他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鑫明路23号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慧玲

联系电话:0510-85618058

电子邮箱:Info@ncepower.com

邮编:214028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8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2020年10月28日(含)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的基金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对“前言”部分的修订

增加基金投资存托凭证或不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如下: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揭示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二)对“基金的投资”部分的修订

1、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以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将“投资范围”修订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一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产业升级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在股票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描述如下: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3、在“投资限制”中增加存托凭证投资限制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三)在“基金资产估值”部分的“估值方法”中增加存托凭证估值方法描述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化顺序调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自2020年10月28日(含)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随后披露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0年11月13日15:00(含)-2020年11月27日15:00(不含),15:00及15:00以后的申购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基金净值计算。

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适用优惠费率的基金范围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下述列表中的基金时,优惠费率按照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的10%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D类份额(东方红货币D,代码007865)赎回转购(含定期定额赎回转购)为下述列表中的基金时,若原申购费率不为零,按照原申购费率的1%执行。如原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2、除下表备注仅适用费率优惠活动1的六只基金外,投资者通过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东方红货币E,代码005058)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为下述列表中的基金时,若原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按照原申购补差费率的1%实施,如原申购补差费适用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补差固定费用执行,不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三、重要提示

1.2020年11月27日15:00(含)起,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不再执行,恢复至本次公告费率优惠活动前的相关业务规则,届时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一定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欲了解参加本次优惠活动的上述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或登录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1)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dfham.com

(2)客服电话:4009200808。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51只公募基金: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泽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恒元五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6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元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品质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均衡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优质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东方红鑫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dfh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20-080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光大阳光对冲策略6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季度报告提示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光大阳光对冲策略6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光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光大阳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光大阳光价值30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季度报告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光大阳光价值30个月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光大阳光智造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计划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光大阳光智造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25)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保险”)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玄元保险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玄元保险协商一致,自2020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玄元保险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如下:

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玄元保险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玄元保险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玄元保险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玄元保险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玄元保险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玄元保险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玄元保险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元人民币。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玄元保险的有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截位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非货币基金转换至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货币基金转换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交易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及赎回时或赎回后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请参考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方不满足上述状态要求,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基金转换成功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转入基金。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9、当投资者将持有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转出相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10月30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玄元保险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玄元保险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受1折优惠。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玄元保险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玄元保险的相关业务规定。

2、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玄元保险所有。

3、上述申购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玄元保险公告为准。

4、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s://www.licaimofang.com

客户电话:400-080-8208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中标昭通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及病死禽畜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昭通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及病死禽畜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权;

2、招标人: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

5、服务范围:

(1)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范围为近期主要在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乡镇范围(三镇两乡);中远期随着垃圾分类的实施,服务范围将逐步扩大;

(2)病死禽畜处理服务范围为昭阳区行政区划范围;

6、服务内容:

(1)项目处理能力: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病死动物处理能力不小于5吨/日;

(2)餐厨垃圾及病死禽畜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需配备能满足服务需求的收集、运输、中转、冷库、计量、环保等设备设施,能达到及时收集、运输、处理的需要。

二、项目公示的内容

详见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ztggzyjy.zt.gov.cn/)发布的《昭通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及病死禽畜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权中标候选人公示》。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昭通中心城市餐厨垃圾及病死禽畜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0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14只基金的2020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nature.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1、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

5、天治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天治研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天治转型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天治稳健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0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环保 公告编号:2020-109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