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述(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卫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陈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汇鸿亚森员工持股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汇鸿亚森”)参照“双百企业”做法,通过受让汇鸿亚森少数股东临沂市万家鑫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10%的股权实施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放弃优先受让权。经具有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汇鸿亚森10%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030万元。汇鸿亚森员工持股方案尚需提交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汇鸿中天对子公司海丝路实施债转股的议案》
为提质增效,强化资源整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天”)将持有全资子公司无锡海丝路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路”)2900万债权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形式转换为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丝路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增加至4900万元,仍为汇鸿中天全资子公司。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日照开元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
公司四级子公司日照开元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开元”)因长期处于歇业和资不抵债状态,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化解风险,根据江苏省国资委清理压减等相关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日照开元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完成后,日照开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指标不产生重大影响。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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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根据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及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345,746,365.52元(含利息收入13,376,245.52元),其中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资金金额为183,611,346.40元(含利息收入9,241,226.40元),已支付183,611,346.40元;变更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金额为162,135,019.12元(含利息收入4,135,019.12元),已支付162,135,019.12元。上述募投项目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自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20年8月,自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566,271.6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自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227,135.38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汇鸿集团及汇鸿宝贝已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223,279,518.51元(含募集资金199,260,491.85元,利息24,019,026.66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注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共赢智信汇率挂钩0125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起息日2020年9月28日,到期日2020年10月30日。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保本投资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2.38亿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5.90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295,315万元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截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担保明细为: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集团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担保。
(三)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流动资金借款6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的贸易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六)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为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的综合授信75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七)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为CELES SHIPPING PTE.LTD在永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的保函1,960万元人民币提供反担保。
(八)江苏开元船舶有限公司为CELES SHIPPING PTE.LTD在永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的保函4,500万元人民币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2020年起开始经营,因此无2019年度财务数据。
(三)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2020年起开始经营,因此无2019年度财务数据。
(五)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六)CELES SHIPPING PTE.LTD.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8.11-2021.8.1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被担保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8.21-2021.6.1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被担保人: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担保金额:6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9.14-2021.8.26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被担保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7.1-2021.6.3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被担保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8.18-2021.8.18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信用证项下应付货款、有关手续费、邮电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该信用证所需的一切国内外银行费用,因乙方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乙方名义办理该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产生的融资本息、办理进口代付业务产生代付本息、进口代付手续费及因乙方发生进口押汇逾期或进口代付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被担保人:安徽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担保金额:75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8.24-2022.8.2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750万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七)被担保人:CELES SHIPPING PTE.LTD-中鼎船务(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96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9.9-2021.9.9
担保方式:保证金反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所发生的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八)被担保人:CELES SHIPPING PTE.LTD-中鼎船务(新加坡)有限公司
银行: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0.9.9-2021.9.9
担保方式:保证金反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所发生的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315万元,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一)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5,315万元,具体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三)我们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2.93亿元的30.0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 理实施。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近期与有关机构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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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7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117,0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103,000万元。
截至2020年10月27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80,200万元(含本次)。以上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62,4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981 公司简称:汇鸿集团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