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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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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金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邢万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减少主要是由于银行理财到期收回所致;

注2:合同资产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注3: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主要是新增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所致;

注4:短期借款的增加主要是为满足流动性需求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注5: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6:应付票据增加主要是使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注7:应付职工薪酬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注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注9: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主要是汇率变动引起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注10:财务费用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本期由于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失,而上年同期为汇兑收益所致;

注11:其他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收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12:投资收益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本期处置子公司以及远期外汇合同交割产生收益所致;

注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变动主要是本期末持有的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14:信用减值损失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回个别认定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金额较大所致;

注15:资产处置收益的变动主要是上期子公司处置土地产生收益约1300万元所致;

注16:营业外支出的减少主要是由于资产报废、毁损等损失减少所致;

注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由于本期购买设备及对分包商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注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理财到期收回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仍存在较大金额的钢贸业务所涉未完诉讼事项,因最终执行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地判断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

详情见公司2013年6月26日、2013年11月7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4月2日、2014年4月16日、2014年4月29日、2017年3月18日、2017年6月10日发布的临2013-025、临2013-045、临2013-047、临2014-001、临2014-019、临2014-021、临2014-024、临2017-022、临2017-030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因安徽节源公司未能完成2015-2017年度承诺业绩,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依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业绩补偿人应补偿股份16,610,945股,业绩补偿人返还补偿股份在承诺期间取得的现金红利(税前)。

因补偿义务人张锡铭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其应补偿股份1,926,870股无法办理股份回购手续。2018年,公司先行回购其他业绩补偿人应补偿股份总计14,684,075股,并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关业绩补偿人应补偿股份对应的应返还现金红利(税前)全额返还。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针对张锡铭业绩补偿股份冻结事项启动了对张锡铭和担保人(质权人)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追偿措施。截至报告披露日,张锡铭应补偿股份1,926,870股完成司法划转及注销,张锡铭业绩补偿股份对应的应返还现金分红及利息已全部返还公司,安徽节源并购重组项目的业绩补偿履行完毕。

详情见公司2018年3月24日、2018年4月17日、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7日、2019年3月19日、2019年9月27日、2019年12月12日、2020年8月8日、2020年10月23日发布的临2018-021、临2018-025、临2018-040、临2018-041、临2019-009、临2019-039、临2019-057、临2020-038、临2020-055、临2020-056号公告。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燕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58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0-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59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并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56个办公室。2019年度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全球国际会计机构排名中位列第 19 位,是中国乃至亚洲独立会计品牌获得的最高排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净资产为1.2亿元。信永中和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196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成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为王欣女士、独立复核合伙人为郑卫军先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闫欢女士。本次年度审计服务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王欣,注册会计师,从业年限19年,具有丰富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与审计实务经验,主持过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鉴证、会计服务、财务咨询等专项服务,对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流程、重组改制及审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负责过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包括: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郑卫军,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从业年限26年,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及相关实务操作,熟悉中国审计准则及相关业务实践。目前担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负责过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包括: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欢,注册会计师,从业年限9年,具有丰富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理论知识与审计实务经验,主持过数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审计鉴证、会计服务、财务咨询等专项服务,对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流程及审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参与或负责过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包括: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60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审计费用以公司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协商确定,较上年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会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年审机构,圆满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意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60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胡金玉女士主持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确认: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970 公司简称:中材国际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