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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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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先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先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平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20-047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杂泊位改造的议案

为适应腹地经济发展,支持和落实东北“三大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营口港高质量协同发展,提升营口港集装箱运输地位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的经济和绿色优势,提升营口港在我国内贸集装箱南北干线运输系统中的地位,同时为解决集装箱泊位能力不足,适应营口港集装箱吞吐量发展的需要,部分缓解全港区集装箱专用泊位能力不足的矛盾,适应船舶发展的需要,统筹考虑码头实际情况,公司拟对59#、60#泊位按照停靠10万吨级船舶能力进行改造。

本工程依托现有59#、60#钢杂泊位及61#钢杂泊位北侧170m改造为集装箱泊位。由于现有码头结构和水域尺度均已满足要求,仅是增设码头岸桥、堆场场桥设备,相应改造堆场、增加辅建区等,主要施工均在陆上完成,后方道路、水、暖、电、通信、控制的接口条件依托条件良好。因此本改造工程是可行的。

本工程拟将现有鲅鱼圈港区59#、60#泊位及61#泊位北侧170m范围改造为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岸线,岸线长度690m(可满足2艘7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同时停靠),后方陆域改造纵深为662.867m,年设计通过能力95万TEU。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2亿元。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17 公司简称:营口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