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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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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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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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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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7年7月17日披露的《禾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曹媛媛女士作出书面委托,同意在其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将公司股权的表决权、提名权和提案权委托夏泉波先生行使(以下简称“上市前表决权委托”),意思表示与夏泉波先生保持一致。同时,曹媛媛女士承诺公司的股权减持遵守夏泉波先生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延长锁定承诺和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夏泉波先生已与丁文菁女士签订《委托协议》等相关文件(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委托”),并就离婚及公司股份分割等相关事项作出安排,夏泉波先生持有公司2,05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根据夏泉波先生与丁文菁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夏泉波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30万股股份转至丁文菁女士名下。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的股权非交易过户尚未完成。
根据上述内容,股权表决权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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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前景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已发货121台。
3、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其参股公司股权作质押借款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已向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借款5,040万元,实缴参股公司龙源盐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40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12月,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比较预计发生较大幅增长,主要是受行业政策影响,预计风电行业市场需求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紧跟行业发展机遇,扩大销售规模。
公司名称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玉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刘济洲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上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一航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85,000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85,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459元/股。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月23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19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35.50万份,向符合条件的2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97.00万股。天元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3月23日,公司公告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77名激励对象授予1,033.00万份股票期权,向271名激励对象授予1,08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98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9元/股。
6、2019年5月17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0,89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96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9元/股调整为3.475元/股。
7、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1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25,000股,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
8、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10,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
9、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5月18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6元(含税)。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3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65元/股调整为6.949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75元/股调整为3.459元/股。
1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一)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二)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对上述1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进行注销,对上述1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985,815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32,750,568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32,750,568股变更为432,465,568股,届时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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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原因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占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0.07%,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32,750,56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2,750,568股变更为432,465,56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32,750,568元减少为432,465,568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9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曹阳
4、联系电话:0755-86026786-846
5、传真号码:0755-8611454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4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 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上述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实施业务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担保额度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把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0-10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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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063 公司简称:禾望电气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