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冬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桂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学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48.7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采购货款和各项费用;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45.16%,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189.81%,主要是报告期内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4、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41.21%,主要是公司的销售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因素,上一年第四季度实现的销售和利润较高,导致年末应交税费金额较高,其他季度较低;
5、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31.97%,主要是报告期内回购注销了部分限制性股票;
6、库存股较期初下降46.93%,主要是报告期内回购注销了部分限制性股票;
7、其他综合收益损失较期初下降54.71%,主要是外币汇率波动引起汇兑损益;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30.13%,主要是取得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和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的财务费用;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1.24%,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带来的收益;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21.38%,主要是去年同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而本期无类似计提;
11、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下降39.8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软件增值税退税减少;
1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5.6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投标保证金;
1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1.78%,主要是报告期内赎回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减少;
1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5.52%,主要是报告期内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减少;
1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6.25%,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的相关资产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16、投资支付的现金较较上年同期增加8226.67%,主要是报告期内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
1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83.05%,主要是报告期内丰宁智慧城市项目投入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5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公开发行了51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1,6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科达转债”自2020年9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76,000元“科达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5,111股,占“科达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0.0010%。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科达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15,924,000元,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冬根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84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 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冬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1至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940.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38%;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10.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1.53%。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0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上海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0-087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5,111股;截至本决议生效日,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0,003股,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367,917股减少为499,277,914股(未考虑2020年9月30日以后可转债转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据为准),决议申请公司注册资本由499,362,806.00元减少为499,277,914.00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0-089号公告。
《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85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 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晨银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龙瑞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90,0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90,003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见证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87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 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拟对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数量为90,003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于2017年12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2、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3、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月9日,向83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62.2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4、2018年1月31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14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39.93万股,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于2018年2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5、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10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 06 月 13 日,上述股份完成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由7,399,300股变为7,392,300股,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814人降为812人。具体内容于2018年6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6、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2143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4,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审查。2018年10月18日,上述164,92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812人降为796人。具体内容分别于2018年8月24日、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7、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143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年12月26日,上述92,4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96人降为791人。具体内容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8、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0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2.2143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27日,上述174,02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91人降为774人。具体内容分别于2019年3月20日、2019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9、2019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暂不上市的议案》,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截止2019年3月20日,公司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74人,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75,364股(该部分股份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继续禁售6个月),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942,516?股。具体内容于2019年3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0、2019年6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7245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8,61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审查。2019年8月13日,上述78,615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74人降为765人, 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19,525?股减少为9,640,910股。具体内容分别于2019年6月11日、2019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1、2019年9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的提示公告》,申请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股票于2019年9月2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于2019年9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2、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9,60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4月20日,上述99,607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65人降为748人, 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40,910股减少为9,541,303股。具体内容分别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3、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存第二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4,050,905股限制性股票和8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9,1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注销,回购和注销总数合计4,140,085?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6月16日,上述4,140,085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48人降为740人, 剩余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1,218?股。具体内容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4、2020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3,91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9月30日,上述203,919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740人降为717人, 剩余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97,299股。具体内容分别于2020年7月29日、2020年9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5、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0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万显耀、肖楚然、王宁、罗成、张朋朋、贾英英、史宁、马玉征、覃明贵、陆丽芳、郑敏、时伟、缪亚罗、崔健、文强、刘桂东共16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万显耀等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3股,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0,003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7245元/股。(具体请见公司2019-034号公告)。
故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90,003股,占公司截止2020年9月30日股本总额499,367,917股的0.018%(未考虑2020年9月30日以后可转债转股的情况)。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0,003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90,00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的事项后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并在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0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公司对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注销,回购和注销总数合计90,003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永生、金惠忠、李培峰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90,0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90,003股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见证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88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 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的90,00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7)。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5,11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367,917股减少至499,277,914股(未考虑2020年9月30日以后可转债转股的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99,362,806.00元减少至人民币499,277,914.00元。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 年10月29日至 2020年12月13日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131号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龙瑞、张文钧
4、联系电话:0512-68094995
5、传真:0512-68094995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89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 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截至2020年9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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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86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69 转股简称:科达转股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