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和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梅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梅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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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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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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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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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4日起停牌,于2020年9月8日起复牌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8日分别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合诚股份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停牌公告》、《合诚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合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合诚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合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2020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函件中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合诚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20年10月24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合诚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合诚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合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意向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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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909 公司简称:合诚股份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