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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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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舒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1,007,356万元,较上年同期1,000,069万元增长0.73%,其中天然气销售收入为672,144万元,较上年同期660,873万元增长1.71%;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收入为94,587万元,较上年同期148,638万元下降36.36%。天然气销售量为27.5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2.58亿立方米增长22.14%,其中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8.2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7.14亿立方米增长15.40%,非电厂天然气销售量19.3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5.45亿立方米增长25.18%。

3.1.1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以及经营现金流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应收天然气款增加以及新并表单位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预付天然气采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合营企业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借款信用减值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预付工程施工及安装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7.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变动主要系报告期适用新收入准则,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薪酬自然增长以及新并表单位增加所致;

9.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增加应交增值税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本报告期新收购子公司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1.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新收购子公司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长期借款所致;

12.库存股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本期限制性股票到期所致。

3.1.2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本公司上期补缴以前年度房产税所致;

2.其他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本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借给合营企业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本公司由于管网更新(钢管改为PE管等)、管网改道(由于工程建设原因优化管网路径等)等原因计提报废弃管网的减值所致;

5.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收到政府补偿款以及相关赔偿款所致;

6.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捐赠支出所致。

3.1.3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薪酬自然增长以及新并表单位增加所致;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处置报废资产所致;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收购子公司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所致;

5.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新成立子公司深圳市睿荔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的投资款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真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表决1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真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吴洪涛先生提交的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对吴洪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同意提名喻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9。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喻言,男,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公共管理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2009年7月至2012年10月,工作于深圳市国税局;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工作于深圳团市委;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工作于深圳市委组织部;2018年10月至今工作于新希望集团,担任华南区域公共事务总监、副总裁。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邮编:518049

电话、传真:0755-83601139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箱:xgq@szgas.com.cn

(三)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