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启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荣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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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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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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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增加32.29万,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元远期外汇合约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54.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票据业务结算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87.82%,主要原因是生物质电厂补贴电费应收款等待结算所致。
4.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加185.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业务结算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03.63%,主要原因是经营性预付款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82.68%,主要原因是发行可转债券资金补流减少贷款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98.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票据业务结算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3360.33万,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变更会计政策,预收销售商品款项在合同负债科目反映。
9.报告期末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2771.44万,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公司变更会计政策,预收销售商品款项在合同负债科目反映。
10.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36.52%,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少所致。
11.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50.54%,主要原因是一年内要归还的项目建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12.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74.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有追索权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不能终止确认的负债所致。
13.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119.67%,主要原因是为工程投入增加借款所致。
14.报告期末应付债券增加66,642.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15.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15,87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融资租赁所致。
16.报告期末递延收益比期初减少71.46%,主要原因是减少融资租赁售价差异所致。
17.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减少74.14%,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了长青供热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期减少32.34%,主要原因是制造业销售额下降所致。
2.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期增加102.12%,主要原因是新项目投产后发生的利息支出记入当期损益所致。
3.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期增加3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美元远期外汇合约所致。
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比上期增加54.93%,主要原因是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比上期减少14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置机器设备损失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期减少143.85万元,主要原因是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6,366.82万元,主要原因是生物质电厂补贴电费应收款等待结算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47,877.8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环保产业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75,709.6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期增加21,465.0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保定市卓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收购由卓普新能源持有的保定市长青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供热”)4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青供热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及长青供热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报告期内完成。
2、2020年8月13日,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曲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基本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条件。
2015年5月30日,公司与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广东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签署《曲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同书》,曲江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即现曲江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以供汽为主,主要满足经济开发区园区内企业生产所需。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8月11日,本项目获韶关市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项目建设规模为3×60t/h锅炉(两用一备),工程总投资18180.6万元。
3、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副总裁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由公司副总裁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代行期限为三个月。
2020年8月,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说明:2020年10月19日,鉴于何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何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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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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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25日《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009 号)的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3,112,527.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887,472.03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67,341,750.4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3,796,671.32元,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03,545,079.11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68.77万元。
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铁岭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新建工程和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分别于2020年1月1日和2020年5月1日基本满足长期稳定运行的条件,报告期内运行正常;蠡县热电联产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机组调试阶段;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公司经营发挥积极作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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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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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