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阮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月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主要系通知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余额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划分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购买金额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及未验收的模具款增加所致。
(4)存货:主要系本年公司降库存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主要系募投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2020年实施特别人才持股计划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子公司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主要系向银行的借款增加及应收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10)预收账款: 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核算所致。
(11)合同负债: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核算所致。
(12)应交税费: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按规定暂时缓交增值税所致。
(13)资本公积: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实施股权激励发行股份所致。
(14)库存股:主要系股权激励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1)销售费用:主要系按新收入准则需将销售货物相关的运输费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所致。
(2)利息费用:主要系本年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3)利息收入:主要系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主要系本年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5)投资收益:主要系期货平仓损失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本年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1)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收回了对企业债券投资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主要系本年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本年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系本年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系本年分配股利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支付相关上市费用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阮立平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和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和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和激励对象依法及时办理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认缴款项的收付、存放、验资等事项,并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共计向441名激励对象授予61.3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00,000,000股变更为600,613,8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0元变更为600,613,800元。就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宜,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3日13:3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会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和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调整为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投资类型和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和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将原有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调整为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在原有6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2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调整后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产品的品种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调整为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在原有60亿元基础上追加20亿元,调整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一、本次调整后投资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四)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原有6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追加20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调整后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调整后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投资理财审议权限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各理财产品的购买由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购买,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定期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和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调整为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同时根据现金流情况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从60亿元调增至80亿元,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调整为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滚动购买,上表实际投入金额是指公司最近12个月内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季度委托理财金额: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金额为464,28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工商银行“添利宝”净值型理财、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建设银行上海乾元-日日增利、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宁波银行2020封闭式私募净值型理财、宁波银行净值型理财、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农业银行安心得利90天、宁波银行宁欣固定收益类理财、农业银行安心灵动20天、农业银行时时付、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宁波银行晶耀固定收益类理财。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3月28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审议权限的议案》,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理财产品的审议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告的委托理财产品购买或到期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及到期的理财产品具体汇总如下:
■■
注:为保证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上述产品均为滚动购买,上表的购买金额为累计发生额,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理财产品的购买由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经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购买,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公司定期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农业银行 “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
■
2.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
3.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
4.工商银行“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5.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6.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
7.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
8.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
9.建设银行上海乾元-日日增利
■
10.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
■
11.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
■
12.工商银行“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13.工商银行“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
14.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
15.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
16.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
17.宁波银行2020封闭式私募净值型
■
18.宁波银行净值型理财
■
19.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
■
20.农业银行安心得利90天
■
21.宁波银行宁欣固定收益类理财
■
22.农业银行安心灵动20天
■
23.建设银行上海乾元-日日增利
■
24.农业银行农银时时付
■
25.农业银行农银时时付
■
26.宁波银行智能定期理财11号
■
27.宁波银行晶耀固定收益类理财
■
28.农业银行安心灵动20天
■
29.工商银行添利宝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慈溪支行)
■
注: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年末,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3,279,785万元,净资产20,956,42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7,631,248万元,净利润1,258,092万元。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慈溪师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宁波慈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市莘庄工业区支行、慈溪横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宁波慈溪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宁波慈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上海漕河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慈溪支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通过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28,121.85万元,第三季度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金额为464,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03.5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19年3月28日,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审议权限的议案》,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理财产品的审议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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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滚动购买,上表实际投入金额是指公司最近12个月内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和激励对象依法及时办理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认缴款项的收付、存放、验资等事项,并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共计向441名激励对象授予61.3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600,000,000股变更为600,613,8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0元变更为600,613,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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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作变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日显路88号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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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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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工业园东区三海路32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传真:021-33561091
邮箱:ir@gongniu.cn
邮政编码:315314
联系人:刘圣松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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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195 公司简称:公牛集团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