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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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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更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德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34.3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完成预付购电费结算,收回现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更生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4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11楼1号会议室。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更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编号:临2020-048)。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57.50万元和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0-0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0-05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0-05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0年10月28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8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

至2020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第1项、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燕

电话: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89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8:30-12:00、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29000)。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燕

电话:0825-2210081

传真:0825-2210089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5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11楼1号会议室。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永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编号:临2020-052)。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4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8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修订条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条款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删除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九十二条,此后条款序号依次相应调整。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本次修订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增第五章(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条)及第六十一条,此后章节、条款序号依次相应调整。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49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10月28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9月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3月2日,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承办。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B座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52546574C,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101)。信永中和成都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较2019年末增加148人,较2018年末增加292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59亿元,净资产为1.23亿元。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195.98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夕甫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李夕甫先生自1997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IPO审计、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四川长虹、长虹华意、长虹美菱、四川九洲、思美传媒、爱乐达、峨眉山A、西昌电力、舍得酒业、天翔环境、西菱动力等。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曹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曹彬先生拥有18年的执业经验和超大型项目组织经验,常年从事审计鉴证、投资并购、管理咨询等相关的业务及管理工作,负责过多个大型央企集团审计及A+H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企业资产并购重组、上市、财务尽职调查等,在大型企业集团及境内外上市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和项目团队管理方面的经验。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唐国际(A+H)、鞍钢股份(A+H股)、有研新材、平庄能源等。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淦涛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审计业务高级经理。淦涛涛先生,自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服务的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包括:中天金融、峨眉山A、思美传媒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7.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0年度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84万元(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四)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52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8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5名监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修订条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修订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删除第十五条,此后条款序号依次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01 公司简称:明星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