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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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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建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永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秋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2、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产品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增资人民币10,6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上海徽融74.2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CAMC TRADING LIMITED(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投资”)以现金方式对上海徽融增资人民币3,400万元,增资后,福瑞投资将持有上海徽融15.00%股权。上海徽融其他股东EXCELLENT ASIA PACIFIC INVESTMENT LIMITED和SUCCESS MAX COMPANY LIMITED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徽融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海徽融89.25%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日,上海徽融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10,600万元。

2、鉴于淄博迪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森生物”)自身经营状况,为妥善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与迪森生物之间债权债务问题,公司同意上海徽融与迪森生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徽融将受让迪森生物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中轩生化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137号《专项审计报告》和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457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由上海徽融抵冲迪森生物等额债务的方式进行支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日,相关股份交割过户手续已完成。

3、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神建材”)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份84,680,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2020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星马集团、华神建材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星马集团、华神建材及吉利商用车集团已于2020年9月17日办理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星马集团已将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24,136,112股过户至吉利商用车集团,华神建材已将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60,544,793股过户至吉利商用车集团。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星马集团及华神建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吉利商用车集团持有本公司84,680,9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星马集团变更为吉利商用车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变更为李书福先生。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建群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20-053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建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已收到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国)名内变字[2020]第25353号),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预核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办理公司名称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名称拟变更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20-05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已收到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国)名内变字[2020]第25353号),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预核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办理公司名称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20-05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名称拟变更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20-055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概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影响力,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国)名内变字[2020]第25353号),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已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预核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办理公司名称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本次名称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国)名内变字[2020]第25353号)。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公告编号:临2020-057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2日上午8:00一12:00和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峰、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xm600375@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现场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华菱星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