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廖平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平元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不断拓展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铜箔行业的市场份额,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2亿元人民币,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等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发行,且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1年6月全部完成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2,973.01万元和31,309.35万元。假设2020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2)10%;(3)-1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即2020年10月28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最高者,即54.79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与2019年度一致(2020年5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30,8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且只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在2021年6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判断);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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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重要基础材料。同时,公司生产少量PCB用标准铜箔产品。本次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进一步扩充产能和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能够改进公司产品表面处理工艺和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能够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保持公司先进性;“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研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上述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帮助公司增强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历来注重对人才的培育,在多年的研发、生产、运营过程中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从事高性能电解铜箔等相关领域多年,对该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核心团队,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持续优化。综上,公司已具备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人员配置体系且拥有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较强的高素质员工团队,能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扎根于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电铜箔产品性能提升,公司内部研发人员为行业的资深人士,为国内较早涉入锂电铜箔的专业人才,公司在生产实践和技术研发过程中对锂电铜箔进行长期研发试验,并不断优化工艺流程,逐步掌握了超薄和极薄电解铜箔的制造技术、添加剂技术、阴极辊研磨技术、溶铜技术和清理铜粉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针对高端锂电铜箔材料有关技术和产品进行研发,并先后被评为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公司与南开大学共建院士工作站,还承担组建“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等任务。截至2020年8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12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101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投项目的实施依托多年的技术储备,为公司业务开拓与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3、市场储备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锂离子电池、3C数码用锂离子电池、储能锂离子电池等产品,最终流向新能源汽车、高端3C数码产品、储能电站等多个领域。大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筛选严格,对产品性能参数、稳定性、一致性的要求较高。发行人深耕电解铜箔领域,紧跟行业发展方向,开发功能化、薄型化、特性化的电解铜箔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以优异的产品质量赢得了国内主流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的认可,已与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比亚迪等电池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拥有稳定且优质的客户群体。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存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主要用于锂离子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是锂离子电池行业重要基础材料。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高性能锂电铜箔行业领先企业之一,与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比亚迪等电池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成为其锂电铜箔的核心供应商。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高性能超薄和极薄电解铜箔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立足自身优势产品,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用于“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研发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结构,进而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进而帮助公司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5、落实利润分配、强化股东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嘉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平元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
■
二、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0年11月12日下午16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6、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敬敏、李伟锋
联系方式:0753-2825818
联系传真:0753-2825858
电子邮箱:mzjykj@163.com
邮政编码:514759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
(二)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董事会。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成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成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不断拓展公司在锂离子电池铜箔行业的市场份额,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系立足长远利益所作出的慎重决策,在适度扩充锂离子电池铜箔产能规模的同时,有利于与上下游产业链紧密合作,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布局,使公司在产业链中占据更有利的竞争地位。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拟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拟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投资约 12 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此外,全资子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概述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不断拓展公司在锂电铜箔行业的市场份额,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和适度扩大锂电铜箔产能规模,建立锂电铜箔本地化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增强公司区域性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与宁德市人民政府、福安市人民政府签署《宁德嘉元锂电铜箔项目合作协议》,拟投资12亿元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用地面积约140亩(以实际用地面积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负责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3、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研究、制造、销售电解铜箔制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权结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 方:宁德市人民政府
乙 方:福安市人民政府
丙 方: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丙方拟在福安经济开发区选址,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池铜箔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生产线,用地面积约140亩(以实际用地面积为准),开工建设24个月后逐步投产,36个月全面达产。
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后,2个月内在福安市登记注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营。
甲、乙方成立项目专班服务工作小组,根据嘉元锂电铜箔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及时协助丙方及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项目申报、工商注册、银行开户、外汇登记、税务登记、海关登记等各项审批手续,以及协助开展员工招聘等工作。甲、乙方在土地出让、基础设施、人才扶持等方面给与丙方及项目公司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协议签署及生效
自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述投资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立足长远利益所作出的慎重决策,在适度扩大锂电铜箔产能规模的同时,有利于与上下游产业链紧密合作,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布局,使公司在产业链中占据更有利的竞争地位。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经营风险
本项目未来若因建筑施工方原因、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设备采购或其他政策落实不到位、员工招聘和培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导致土地交付、设备交付、正式投产时间延长等,则可能导致投入超支、产能释放滞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情况,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产后,公司在资产、业务规模等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公司不能及时、迅速地调整和完善公司架构和制度,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3、市场风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线及产能均会明显扩张,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或者产品的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动,从而导致新增产能消化出现问题,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4、环境、安全风险
本项目配套有污水、固废等环保措施,若因管理不到位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未来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土地招拍挂无法取得土地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6、财务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资金,将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压力,同时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压力,资金能否及时足额到位对项目的正常建设将产生风险,考虑到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及资金解决方案。本项目建设期及达产期较长,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万元(含),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0.00万元(含),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
2、付息方式
……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
2、付息方式
……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四、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388 公司简称:嘉元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