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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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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37 公司简称:东方明珠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文广集团持有的上海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影厂”)100%股权。2020年3月30日,科影厂公司完成工商变更,股东由上海文广集团持股100%变更为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2020年6月4日,“上海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科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公司子公司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文广集团持有的上海炫动汇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70%股权。

上述两项收购均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重要事项

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建军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0-04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11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高管薪酬标准调整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徐辉先生、董事黄凯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0-04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广播电视传输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广播电视传输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作参考,具体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