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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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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112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于2018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核查进展公告》,于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29日、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23日、2020年2月29日、2020年3月28日、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于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29日、2020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违规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该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解决资金占用与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方面

2020年8月26日,公司与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集团”)管理人签署了《债务抵销确认函》。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债务抵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南集团管理人同意将中南集团对公司享有的金额为1528.8万元的部分债权用于同等金额抵销中南集团所欠公司的债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债务抵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其中:1、中南集团将应收中南文化现金分红款中的128.8万元用于抵销所欠公司对应债务,使中南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金额减少了128.8万元。

2、中南集团将包轶婷案代公司偿还的1400万元用于抵销所欠公司的对应债务,使中南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金额减少了1400万元。

3、中南集团将包轶婷案代公司偿还的1400万元用于抵销所欠公司的对应债务,使陈少忠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金额增加了1400万元。(原因解释:中南集团破产前,中南集团与陈少忠及其关联方为一致行动人和利益共同体,公司将之前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主体认定为中南集团。后中南集团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中南集团与陈少忠及其关联人已经完全切割和相互独立。包轶婷案件中,公司作为借款人签署借款协议,陈少忠和中南集团等人签署《最高限制余额担保函》,承诺为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向出借人指定收款账户为陈少忠个人账户,陈少忠收款后又将款项打入中南集团账户。与公司直接发生占用关系的主体是陈少忠,公司向中南集团归还其代偿的1400万元应被记为陈少忠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综上,截至目前,中南集团、陈少忠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12,483.68万元。

中南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中南集团和陈少忠以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债务以及对外部的债务尚需要进一步的梳理和确认。公司将督促中南集团管理人尽快理清各方债权债务关系、确认各方债权债务金额,尽快确定公司资金占用的具体主体和具体金额。

二、违规担保方面

(一)已有生效判决的违规担保

注: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根据收到的诉讼材料,债权人为刘林成、夏国强。

(二)已诉讼但未有生效判决的违规担保

注1、注2: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发出《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我公司其已将保理合同项下摩山保理持有的保理融资债权及保证合同下担保权利卖断式转让给江阴滨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续公司接到江阴滨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我公司其已将受让之所有债权卖断式转让给镇江新利拓车用能源有限公司。

(三)未诉讼违规担保事项

截至目前,上述所列示违规担保涉诉案件已有部分案件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