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宏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0一01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公司董事陆震虹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子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三年期限内(自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三年期限内(自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0一01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三年期限内(自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三年期限内(自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日起)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办理的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 壹亿肆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2、企业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503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6758985090
4、法定代表人:刘永宏
5、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含激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生产销售;药物研究、开发;收购生产原料药所需的动物脏器、尿提取物、中药材及提取物(除国家专控项目) ;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 壹亿贰仟万元整
2、企业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93578573U
4、法定代表人: 胡金生
5、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限二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市场推广服务及配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医药技术咨询服务、医药学术交流;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医疗器械( 一类、 二类、三类)销售及配送(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保健用品、日化、消毒产品、日用品、计生用品销售及配送、咨询;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进出口业务(国家法规规定除外);货物中转、仓储(除危险品外)、装卸、汽车运输服务(在许可证内有效期内经营)、代储代运业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6、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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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额度:1、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总额为1, 000万元。2、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总额为1,49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及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流动性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全资子公司经营,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担保用于补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1、如本次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为人民币4,99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6%。
2、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财务报表。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53 证券简称:丰原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