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65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陈浩华、程宏、杜先举、黄文剑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在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浩华先生、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2020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了陈浩华先生、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浩华先生、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陈浩华先生、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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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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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浩华先生、程宏女士、杜先举先生、黄文剑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陈浩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程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3、杜先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4、黄文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