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0-047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75,406,5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30%,本次质押7,400万股, 质押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3,4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55.9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近期接到大股东羊绒集团通知,羊绒集团将其持有的我公司7,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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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羊绒集团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羊绒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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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羊绒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97%,已超过50%。
1.羊绒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对应融资余额为2,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0%,对应融资余额44,500万元。羊绒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2.羊绒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是羊绒集团所持的7,400万股份解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公告》(临2020-046号)公告)后再次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