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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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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文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传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雪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07,813,020.59元,较期初增长93.9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所致;

注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28,168,521.77元,较期初增长33.29%,主要系本报告期产品售价上涨所致;

注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1,783,155.89元,较期初增长377.5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注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9,659,145.52元,较期初增长344.63%,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出口退税、代垫款项及收购NVT AG(以下简称“NVT”)所致;

注5: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57,484,922.05元,较期初增长61.89%,主要系本报告期原材料库存增加及将NVT、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必凯尔”)纳入合并导致;

注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98,236,531.03元,较期初增长1364.60%,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银行理财所致;

注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9,330,016.36元,较期初增长53.58%,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所致;

注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26,086,516.34元,较期初增长162.28%,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健康防护手套生产线项目所致;

注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034,492.61元,较期初增长32.82%,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健康防护手套生产线项目导致摊销增加所致;

注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8,884,541.95元,较期初增长126.14%,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在建项目设备款增加所致;

注1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46,454,198.23元,较期初下降68.58%,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注1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0,000,000.00元,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料款所致;

注1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188,424.54元,较期初下降100.00%、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16,079,530.35元,较期初增长100.0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544,814.91元,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未税货款列报为合同负债,预收货款税额部分列报为其他流动负债,且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注1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8,515,237.24元,较期初增长306.00%,主要系本报告期盈利能力提升导致税金增加;

注15: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2,386,415.91元,较期初增长34.55%,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对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股权、武汉必凯尔剩余股权所致;

注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37,731,324.96元,较期初增长142.59%,主要系本报告期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注17: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12,998,206.49元,较期初下降52.10%,主要系本报告期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注18: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684,521,346.09元,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所致;

注19: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5,661,685.66元,较期初增长69.6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20: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143,459.39元,较期初下降75.84%,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冲回预提所得税费用所致;

注21: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65,404,849.38元,较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注22: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34,806,835.34元,较期初下降45.19%,主要系本报告期汇率变动所致;

注23: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791,750,532.29元,较期初增长149.7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注24: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6,760,621.12元,较期初下降85.8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购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II”)剩余6.63%股权所致。

2、利润表项目

注25: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56,444,959.5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14%,主要系本报告期健康防护产品销量、售价增长所致;

注26: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074,186.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3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销售额增加所致;

注27: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6,556,668.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76%,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注28: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1,343,341.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87%,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注29: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5,115.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73%,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增加所致;

注30: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0,167,359.2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30.55%,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所致;

注31: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941,298.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8.92%,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注3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732,990.7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5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注33: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094,486.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1.20%,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注34: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10,585,055.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15%、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3,746,199.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77%、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96,838,855.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7.9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注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11,701,437.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注3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88,735,373.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5.00%,主要系本报告期并购项目及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注3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73,728,707.7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0.26%,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债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注3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93,742,294.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6.15%,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流量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

2019年8月2日和2019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取得了《关于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0号)。可转债募投项目包括收购瑞士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TAVR)公司NVT 100%股权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收购武汉必凯尔100%股权项目、收购CBCH II6.63%的少数股权项目,2020年6月,收购NVT 100%股权项目已完成。2020年7月,收购武汉必凯尔100%股权项目、收购CBCH II 6.63%的少数股权项目已完成。

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527.12万元,2020年8月,公司用募集资金对上述自筹资金投入金额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2、关于收购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子公司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香港”)拟收购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蓝帆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护理”)100%股权,收购价格为77,842,962.80元,收购完成后将用于研发、生产及销售水刺非织造布卷材及下游消毒杀菌类医用防护产品。2020年9月,蓝帆护理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蓝帆(香港)持有蓝帆护理100%股权,蓝帆护理成为蓝帆(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

公司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蓝帆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8”。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144,04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7,810,580.84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62,916.92万元,收到利息收入为523.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9,800.56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117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刘文静女士、孙传志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刘胜军先生、董书魁先生和宫本高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文静女士及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孙传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0年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已审议的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将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包括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的2亿元额度, 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0年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中的3亿元额度),在1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委托理财总额度拟变更为不超过25亿元。

除上述额度增加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委托理财其他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0年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118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祝建弘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120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文静女士及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孙传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蓝帆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08”。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144,04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7,810,580.84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9号)。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余额 49,117.55万元(含部分利息),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265,469.61万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情况

公司同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

1、签署主体:

甲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丙方一: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补充内容

双方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中第二条第二款约定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于乙方存放募集资金并享有相关存款利息或承担资金成本,存放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须在作出上述存放后五(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丙方。”修改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方式于乙方存放募集资金,并享有相关存款利息或承担资金成本,存放金额和期限由甲方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须在作出上述存放后五(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丙方。”

3、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后,除上述修改外,其他事项仍按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约定遵照执行。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支出,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修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及意见

1、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理财额度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经核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①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②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③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相关董事会材料、独立董事意见、信息披露文件,核查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合理性。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5、《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121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0年

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及子公司的资金收益,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0年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委托理财额度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将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包括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中的2亿元额度, 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0年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中的3亿元额度),在1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委托理财总额度拟变更为不超过25亿元。

除上述额度增加外,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的其他事项维持不变。

二、增加额度后的委托理财情况

1、产品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可调整,且不超过一年;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占用项目建设资金;

4、投资方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各类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

5、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持有产品到期日后按约定日期将委托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协议约定的公司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6、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7、拟出资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须符合以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业务币种,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1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已认购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认购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因素

基于理财产品的自身特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则在产品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发行主体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明确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且不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

(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修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五、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1、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理财额度5亿元及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若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将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在1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委托理财总额度拟变更为不超过25亿元。这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0年度增加委托理财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119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