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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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7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拟被执行金额:借款本金4,600万元;借款利息等

● 本次被扣划金额:1,268.02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对该涉诉事项100%计提预计负债,本次扣划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但公司因涉诉事项累计已被扣划20,878.47万元(不含被拍卖房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诉讼情况概述

公司与崔宏晔、邓伟及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罗湖法院”)(2017)粤0303民初20577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上诉,并已收到深圳中院(2019)粤03民终752号民事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并已收到执行裁定书。深圳罗湖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已拍卖公司位于深圳的两套房产。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15日、6月1日、10月9日、2020年3月10日、3月21日、6月4日和7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临2019-055、临2019-088、临2020-038、临2020-049、临2020-122和临2020-142)。

二、涉诉事项的相关进展

近日,公司通过自查,得知深圳罗湖法院于2020年4月4日从公司账户扣划1,268.02元,公司认为该笔扣划与本案相关。公司就此次自查不及时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特别说明

1、公司已对该涉诉事项100%计提预计负债,本次扣划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但公司因涉诉事项累计已被扣划20,878.47万元(不含被拍卖房产),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3、公司已就本案的执行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执行回转的权利,如最终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使公司遭受任何财产损失,公司将就被执行财产依法向亿阳集团主张权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7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11月16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5日、2月19日、3月18日、4月21日、5月20日、6月20日、7月15日、8月15日和9月1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临2019-103、临2019-116、临2020-015、临2020-027、临2020-046、临2020-073、临2020-099、临2020-135、临2020-143、临2020-151和临2020-161)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占用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74,798.45万元,其中因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和司法拍卖金额27,730.24万元,并且尚未归还占用公司资金。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控股股东的担保诉讼共计45笔,涉案本金476,948万元,未诉担保本金20,050万元(本金),合计担保总额为本金496,998万元。涉诉事项中,共计有12笔(其中同一原告,不同案号的两起涉诉事项合并为一笔统计)生效判决为公司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涉案本金共计127,787万元;另有16笔生效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涉案本金115,961万元;其余诉讼尚处于司法程序中,合计涉案本金233,200万元。公司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均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部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

(一)关于公司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中国证监会已于2017年12月6日开始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二)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37号,由于(1)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2)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巨额担保;(3)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4)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时任董监高进行了责任认定并予以纪律处分。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全文。

四、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为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1、强化公章管理。

2、公司成立专门小组解决相关事项,并与专业律师团队合作积极应诉。

3、2020年5月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裁定书编号:黑01破5-4号),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二)控股股东关于解决涉嫌违规事项的承诺

为消除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做出如下承诺: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优先归还公司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

2018年9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亿阳集团发来的回复函的公告》。亿阳集团在《回复函》中确认,在其过往经营中,确实存在通过五洲博通从公司借用资金的情况。亿阳集团承诺会尽快筹措资金,附加上收益分期偿还所欠款项。同时,以其干细胞资产作为上述还款的担保保证。由于公司无法对干细胞资产可变现价值进行判断,公司一直的诉求是希望亿阳集团以现金形式偿还。

2020年5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在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过程中,亿阳集团的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关于解决涉嫌违规事项的进展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拟在其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解决公司涉嫌违规事项。经向亿阳集团了解,截至目前,其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如下:

2020年5月20日,亿阳集团债权人会议对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作为重整投资人的《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了投票表决。鉴于“财产担保债权组、出资人组依法均表决通过,虽然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但参加表决的普通债权人93.37%同意该草案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达到该表决债权总额的55.44%,该草案符合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哈尔滨中院于5月29日作出了(2019)黑01破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变更后重整计划草案。自该裁定作出之日起,亿阳集团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已4个月有余。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涉及需要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的,亿阳集团及/或管理人将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向有关单位出具要求其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重整投资人万怡投资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7亿元资产解决公司股东占款问题。

经各方努力,重整计划的执行取得了一定进展。亿阳集团累计已经完成债转股和提交债转股文件的债权人总计644家,占应转股债权人人数的50.99%;对应债权额134.27亿元,占应转股债权额的63.61%。累计不配合转股的债权人共计619家,占应转股债权人人数的49.01%;对应债权额67.30亿元,占应转股债权额的33.39%。

目前,重整计划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债转股进展依然相对缓慢。为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上市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亿阳集团与万怡投资继续共同努力,力争在管理人的指导监督下尽快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四个条件,并针对不配合转股债权人的转股以及公司原股东让渡51%股权给万怡投资等相关事项,亿阳集团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哈中院提交了有关协助执行的申请。

另,继承诺的3亿元重整资金按期到位后,为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利益,万怡投资决定将全部以7亿元现金形式解决公司股东占款问题,最大程度履行承诺。万怡投资近日已完成资金筹备工作,并已将7亿元现金存放于万怡投资在阜新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中,专项用于重整计划方案中解决公司股东占款问题。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并且可能涉及到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研发能力损失较大,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目前公司进行了组织架构和激励政策上的调整,员工积极性有所提高。重整投资人正设法提供支持,为公司招投标工作铺平道路。但如果营业收入继续下降,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继续亏损的风险。

(四)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五)公司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20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