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廷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245.99%,主要是公司货款处于结算期内,报告期末未收回所致。
2、报告期末,其它应收款比年初增长142.34%,主要是公司存款业务利息未到期结算所致。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192.96%,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增加装置技改及环保项目投入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年初增长2910.77%,主要是公司采购大量通过票据支付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研发费用比同期增长1276.96%,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所致。
2、报告期末,利息收入比同期增长511.88%,主要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取得银行利息所致。
3、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同期下降115.04%,主要是公司进行资金优化,降低资金成本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增长805.01%,主要是加大当期产品销售收现、收回前期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增长49.38%,主要是当期理财投资未到期收回所致。
3、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增长59.99%,主要是同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4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10:00时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刘奇董事、吴冬萍董事因关联人身份而回避表决,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的三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董事刘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提名谢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30时在泸天化宾馆多功能厅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4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书面确认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谢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二、《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对2020年全年拟调增日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0年在原发生的关联交易117,960万元基础上调增关联交易1,500万元,调增至119,46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开展贸易业务所必需并将持续进行的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并且各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对外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关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履行了相应董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杨勇 谢洪燕 益智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4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星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刘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谢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增补选举谢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谢达先生简历
谢达:男,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党委委员。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珙县支行信贷管理部副主任、主任;珙泉营业所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长宁县支行副书记、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县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泸州市分行纪委书记。
谢达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关联方任职,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4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和2020年1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95,210万元。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调增至117,960万元。
2、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拟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对2020年全年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0年在原发生的关联交易117,960万元基础上调增关联交易1,500万元,调增至119,460万元。关联董事刘奇、吴冬萍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表决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同意比例超过非关联董事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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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
主要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元
■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对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形。
经核查,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执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开展贸易业务所必需并将持续进行的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并且各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对外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议案经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4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15: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0年11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24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一27日 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泸天化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李子林路38号
联 系 人: 滕敏桥 朱鸿艳
联系电话: 0830-4120687 0830-4122195
传 真: 0830-4123267
邮 编: 646300
2、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本人(或单位)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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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50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