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林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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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扣减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本数506,720,732股为基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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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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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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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股份回购计划: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计划,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25,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2%,购买的最高价为7.99元/股、最低价为5.97元/股,回购均价6.5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21.79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暂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润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染公司”)46%股权、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51%股权。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收益法的评估值31544.86万元向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印染公司46%股权及纺织公司51%股权。截至2020年10月12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通过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划付的全部转让价款。
印染公司、纺织公司已于2020年9月29日在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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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70 公司简称:浙江富润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