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1 公司简称:ST南化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葆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2020年8月18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的《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23号)。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出具的《关于对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3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正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期,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