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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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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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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含14.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和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且不超过二百人。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六)增信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拟由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七)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挂牌转让有关的上述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一、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三、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四、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下本金人民币14.4亿元及其承销费、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反担保期间从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后两年。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研、伍松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66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包括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下包括本金14.4亿元及其承销费、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珠实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公司为珠实集团提供担保余额34.30亿元,均为反担保。

● 本次担保涉及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

●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研、伍松涛回避表决;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公司资金的统筹安排以及经营发展的资金计划,拟申请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发行规模不超过14.4亿元(含14.4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息及其他债务,由珠实集团对本次债券发行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拟由公司对珠实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业务经营的需要,珠实集团拟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下包括14.4亿元(含14.4亿元)的本金及其承销费、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担保。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公司就上述担保向珠实集团提供相应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珠实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珠实集团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研、伍松涛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 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28、29楼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720,659,290元

(四)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五)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酒店管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设计、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六)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七)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73,820.92万元,净资产为2,950,631.1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833,792.27万元,净利润为92,998.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为9,681,341.36万元,净资产为2,996,789.01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731,321.26万元,净利润为55,296.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范围

反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下本金人民币14.4亿元及其承销费、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反担保期间

从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一)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关于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提案》报送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伍松涛回避表决。

(二)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张研、伍松涛回避表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珠实集团的担保余额为34.30亿元,均为反担保。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33亿元,其中,除对珠实集团的反担保外,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50亿元;对公司参股公司广州天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8.53亿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5.91%和32.66%,无逾期担保。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公告编号:2020-067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分别刊登于2020年10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廖晓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8:30一12:00,14:00一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扈佳佳、孙贝乐、郑露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32689450 邮编:510031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68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房地产项目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销售面积25,255.25平方米,同比下降53.74%;实现销售金额55,995.27万元,同比下降26.16%。

2020年第三季度,珠江云上花园(白云湖项目)二期住宅、项目上盖门卫室及二期地下室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面积192,766.30平方米;长沙珠江四方雅苑(四方公馆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面积97,638.71平方米。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新开工面积678,435.21平方米,占本年度计划目标的108.91%。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无新增竣工面积,本年内新增竣工面积141,222.12平方米。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取得塔岗村、公安村83101234A20019号地块,土地总面积53,392.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735平方米,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70,854.88平方米。

二、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房地产出租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商业物业、住宅及停车场可供出租总面积142,519.98平方米,酒店及公寓可供出租客房套数157套,公司实现物业经营收入3,654.37万元。因部分商业物业对外销售,广东板块商业物业较上期减少建筑面积1,298.76平方米,减少可供出租面积241.42平方米;因部分商业物业对外出租,安徽板块增加可供出租总面积10,155.82平方米。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20-069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5月24日发布了《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对外拆借资金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2019年9月4日发布了《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对公司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资金拆借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2020年2月4日发布了《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金拆借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2020年4月25日发布了《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对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资金拆借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2020年8月1日发布了《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对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资金拆借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现将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资金拆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回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迅公司”)偿还债权本金20,000万元。至本公告日,公司又收到东迅公司偿还债权本金9,000万元,公司应收东迅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1,000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68,135.50万元。其中,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8,445.61万元;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58,306.27万元;广州市穗芳鸿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芳鸿华公司”)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1,383.62万元。公司已收回东湛公司资金占用费1,553.72万元,较2020年6月30日增加17.16万元。

公司将及时跟进,继续加强对资金拆借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适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债权投资不存在减值。公司对非金融企业资金拆借基于并购项目交易条件,交易背景具备商业实质,目前经评估的抵押物可覆盖债权投资本息。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抵押物的管理,同时密切关注抵押物情况,如若出现变动,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