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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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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楼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已于2020年6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的2023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已会同保荐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进行逐项回复(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3.3公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0-10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106)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照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蒋照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国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蒋照辉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金融衍生品业务金融投资规模的议案》

同意金融衍生品业务将3.5亿元资金规模上限增加至5亿元,并据此调整董事会的资金规模及风险容忍度指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0-1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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