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刚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伟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说明:

2、利润表项目科目变动情况说明:

3、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0-037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伊志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11月18日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告临2020-038)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简历

伊志宏,女,1965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7月至1991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助教;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挂职;1991年7月至1996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讲师; 1996年7月至2001年5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1998年11月至2002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期间1997年8月至1998年7月,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1年6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期间2004年1月至2004年7月,美国密歇根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5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 2012年5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2020-038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8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

至2020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一2020年11月17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一5:00)(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74387

4、传 真:0571-87974400(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六、其他事项

1、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

邮政编码:310013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0-039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水的生产与供应》、《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分行业:

1、自来水

注:表中平均水价不含增值税及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2. 污水处理

注:1、表中永康地区的平均水价为不含增值税的平均污水处理费。

2、表中丽水、宁海地区的平均水价为不含增值税的平均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0-04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9月29日分别披露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临2020-018)、《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临2020-035),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临安茶场有限公司起诉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7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后出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112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驳回原告临安茶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本案受理费88978元,由原告临安茶场有限公司负担。

临安茶场有限公司因不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112民初1486号}的民事判决,继续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20)浙0112民初1486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由被上诉人承担一审和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2020年10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股权转让纠纷,案号为(2020)浙01民终9368号。

目前公司正积极应对临安茶场有限公司的上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83 公司简称:钱江水利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