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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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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宏大爆破,证券代码:00268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此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10月28日数据。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分级基金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旗下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上述分级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运作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分级A份额与分级B份额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日10:30止停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上述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整改的

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召开旗下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 年10 月29 日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上述分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上述分级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分级运作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上述分级基金整改前,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上述分级基金整改将分级运作的稳健收益类A份额与积极收益类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九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每六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六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九个开放期为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3日的10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第九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20年11月14日将进入第十个封闭期。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在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具体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提交的文件和需适用的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除须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外,还须遵守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4.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提供前端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5.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在本次期间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转出本基金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转入本基金的,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0.1折优惠。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请详见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2018年11月1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进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九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期间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025;场内简称:移动互联;A级份额基金代码 :150194,场内简称:互联网A;B级份额基金代码:150195,场内简称:互联网B)自2020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2020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本基金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基金代码:150194,场内简称:互联网A)、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基金代码:150195,场内简称:互联网B)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即2020年10月30日)开市起停牌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日10:30,并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日10:30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上接402版)

综上所述,本次涉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82,248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股份总数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29名离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日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部分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82,248份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29名离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日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部分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82,248份予以注销。

六、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本次注销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11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10月29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了满足项目房产开发建设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向参股子公司珠海市海纳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苑”或“项目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概述

2020年9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纳思达打印基于实际经营及优化资源配置需要,与鹤山市共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纳思达打印全资子公司海纳苑签署了《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区纳思达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依据《合作协议》的要求,纳思达打印促成海纳苑取得该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美平三街东侧、平南路北侧的无权利瑕疵的项目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相关不动产权证,由碧桂园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顺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瓴房地产”)增资认购持有项目公司51%股权,纳思达打印持有项目公司49%股权,双方通过共同持股项目公司按《合作协议》约定进行开发项目地块,同时,在项目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约定条件之后碧桂园后续将有权退出项目公司,退出后,由纳思达打印认购其持有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基于上述《合作协议》之约定,顺瓴房地产增资认购海纳苑持有51%股权,纳思达打印持有海纳苑49%股权,海纳苑由纳思达打印全资子公司变成参股子公司,海纳苑将不在列入公司合并范围财务报表。鉴于此,项目地块使用权和产权由纳思达打印变更为海纳苑持有,前期由纳思达打印购买项目地块时支付的土地款及税费合计6.55亿元,根据《合作协议》约定,需将6.55亿元地价款(含税费)转变为海纳苑向纳思达打印的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海纳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839号高栏智谷产业园2栋二楼A区210室43号

法定代表人:李敏文

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0XYFXP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车位销售;商铺销售;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5日

现有股东: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拟变更后的股东:

海纳苑为新设立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顺瓴房地产增资入股海纳苑,尚需完成工商核准变更登记手续。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纳思达打印(以下简称“甲方”)、海纳苑(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共赢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10亿元,其中6.55亿元为地价款(含税费)、3.45亿元为项目后期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

2、借款用途:用于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

3、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3.85%计算,按季付息。如乙方提前还款,利息根据实际借款期间计算。

4、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自首笔借款之日起算。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提前还款。

5、声明及保证

5.1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借款,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5.2 在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乙方需立即归还借款本息。逾期不归还的,甲方有权限期归还,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甲方和乙方均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批准或授权。

6、违约责任

6.1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甲方为行使权利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6.2 乙方若不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额5% 的违约金。

6.3 当甲方认为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一份应及时归还并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7、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说明

鉴于项目地块建设完成后是用于公司员工生活配套使用,新股东顺瓴房地产增资后持股海纳苑51%的股权,在达成《合作协议》约定条件后碧桂园后续将退出项目公司,退出后,由纳思达打印认购其持有的股权。因此,本次顺瓴房地产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亦不采取反担保等措施。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纳思达打印向海纳苑提供有偿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项目房产开发建设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助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中员工生活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解决员工生活配套住房需求,使员工生活居住得到充分保障,从而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凝聚力,更好地引进各类人才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财务部制定了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对财务审批权限、操作程序等事项予以规范,并严格管控,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在本次提供资助的同时,公司将加强对海纳苑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进海纳苑的项目建设的进展工作,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0万元。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海纳苑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项目房产开发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助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中员工生活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解决员工生活配套住房需求,使员工生活居住得到充分保障,从而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凝聚力,更好地引进各类人才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项目公司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思达打印拟向参股子公司海纳苑提供人民币10亿元有偿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项目房产开发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助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中员工生活配套项目的建设工作,解决员工生活配套住房需求,使员工生活居住得到充分保障,从而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凝聚力,更好地引进各类人才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他股东在达成《合作协议》约定条件后将退出海纳苑,退出后,由纳思达打印认购其持有的股权。因此,本次新股东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亦不采取反担保等措施。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纳思达打印向海纳苑提供借款。

十、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0-11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 9:15至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的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0年11月16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11月12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