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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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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苏进先生、田南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宋盛林先生、王少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董事苏进先生、田南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宋盛林先生、王少华先生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2,116,194股、130,000股、1,068,208股,合计减持不超过3,614,4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5%。

截至目前,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已经期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办理完毕相关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479,694,096股减至473,485,580股,上述股份比例按当时总股本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未达业绩承诺股份,截至目前,苏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9.2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088.4496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410.800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3.17%;宋盛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4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5%。

②田南律先生及王少华先生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人员的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人员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人员的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已经期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