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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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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V, L.P.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参与投资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V, L.P.。详细容参见2016年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TPG BIOTECHNOLOGY PARTNERS V, L.P.投资的公告》。2016年8月底,该投资事项已取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该项对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和核准通知书。报告期内,该项投资持续进行中。

2、2016年9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增加对香港海普瑞的投资,详细内容参见2016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项增资尚未完成。

3、2016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折合人民币5亿元增加对美国海普瑞的投资,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项增资尚未完成。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Hepalink USA Inc.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增加对美国海普瑞的投资,增资额为11,290.01万美元。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项增资正在进行必要的审批及备案申报。

4、2019年1月,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号)。

2019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发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海普01",最终实际发行规模4.3亿元,票面利率为6.50%。根据“19海普0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条款,2020年9月,公司发布“19海普01"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及回售申报情况公告。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890,000张,回售金额为189,000,000元(不含回售部分利息)。本次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0年10月29日,回售部分应计利息12,285,000元(含税),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有效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继续持有的“19海普01"下一个计息年度即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8日的票面利率将调整为2.50%。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5、2020年7月8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公司发行的220,094,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于2020年7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海普瑞”,英文简称“HEPALINK”,证券代码为“09989”。公司本次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18.4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35.38亿元。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6、2020年9月,公司收到通知,美国FDA已批准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注册成为美国一家依诺肝素钠制剂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及原料药供应商。详见公司2020年9月22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注册成为美国市场依诺肝素钠制剂供应商的公告》。

7、2020年10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天道医药国内在售全部5个规格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率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相应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前述超募资金及结余利息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82)。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

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支行”)申请不超过2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0个月,以公司部分自有不动产提供抵押;同意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向中行深圳中心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为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现拟对中行深圳中心支行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天道医药、全资子公司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海普瑞”)之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调整后的额度内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86555H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荣田南1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及依诺肝素钠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为合并口径数据,其中2020年9月30日及2020年1-9月为未经审计数据。

2、公司名称:海普瑞(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证书号码:1531390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7楼4724室

注册资本:33,022.14万港币

主营业务:贸易与进出口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为合并口径数据,其中2020年9月30日及2020年1-9月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天道医药、香港海普瑞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本次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香港海普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通过担保方式为全资子/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来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供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香港海普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本次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85,73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在执业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执业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财务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19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赟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2年起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逾18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8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港口、汽车、航空、冶炼、房地产以及物业管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坤先生,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8年起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2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矿业、制造业和房地产等。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审计客户逾11212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李赟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兰萍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赟女士和张永坤先生,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赟女士,中国执业会计师,自200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8年执业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8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兰萍女士,中国执业会计师,自199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5年执业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25年的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坤先生,中国执业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2年执业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12年的丰富经验。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于2020年2月17日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20年2月24日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赟女士和张永坤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执业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执业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取得事前认可,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安永华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告》(H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告》(H股)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5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10日(周四),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孙公司向广发银行及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第1、3、4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9月19日、2020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第2-4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0年12月1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联系人:谈煊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1、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对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填报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

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

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道医药”)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欧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24个月,用于生产资料购买、人员工资支付、上下游贷款支付、社保缴纳、日常经营费用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银行授信业务及担保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办理贷款手续。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3486555H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荣田南1号

法定代表人:李锂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依诺肝素钠原料药及依诺肝素钠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为合并口径数据,其中2020年9月30日及2020年1-9月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本次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本次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通过担保方式为全资孙公司申请授信来筹措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的利益,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满足全资孙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本次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可以满足全资孙公司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85,73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15: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告》(H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告》(H股)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hepalink.com。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本次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可以满足全资孙公司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香港海普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道医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本次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前述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调整中国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