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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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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臧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先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爱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产品,随着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加,项目所产生的效益是逐期提升的,短期内可能无法产生效益;同时,疫情对产品验收及市场推广均有影响。因此,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以上为基于当前形势下所作出的判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4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88600 公司简称:皖仪科技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