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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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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二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与合同资产合计为1,020,682,489.31元,较期初增加20.59%。主要因为本期在执行合同增多,相应的存货增加,本期采用新收入准则列报,部分存货划分为合同资产。

2.2020年9月30日,公司预付账款为211,791,231.05元,较期初增加30.43%。主要因为公司本期采购增多。

3.2020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2,092,715.15元,较期初增加40.86%。主要因为公司保证金及出口退税增加。

4.2020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20,080,112.22元,较期初减少37.11%。主要因为公司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及试产品减少。

5.2020年9月30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25,953,605.01元,减少34.43%。主要因为公司本期办公用房互换使用面积减少。

6.2020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60,000,000.00元。主要因为子公司武汉院及节能武汉分别增加纾困贷款资金3000万元。

7.2020年9月30日,公司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合计为939,439,837.42元,较期初增加49.83%。主要因为公司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列报,由预收款项科目划分到合同负债,同时新签合同增加。

8.2020年9月30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1,904,561.41元,较期初减少74.65%。主要因为公司本期兑现2019年度绩效薪酬。

9.2020年9月30日,公司应付票据为421,657,731.08元,较期初增加32.97%。主要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新开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10.2020年9月30日,公司应交税费为24,438,077.8元,较期初减少48.78%。主要因为公司本期支付了2019年度应交税费。

11.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859,062,966.1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84%。主要是因为本期在执行的工程项目和锅炉设备合同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2.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成本为1,552,677,271.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03%。主要是因为本期在执行的工程项目成本增加。

13.2020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为112,758,508.5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24%。主要因为管理费用同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受益于本期疫情社保优惠政策,人工成本降低。

14.2020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为-1,398,473.27元,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9.07%,主要因为公司持有大量外币货币性项目,汇兑收益同比减少。

15.2020年1-9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556,334.8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6.99%。主要因为公司持有股票股价下跌,期末公允价值降低。

16.2020年1-9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13,014,866.2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96%。主要因为子公司南通锅炉应收账款回款进度较慢,减值损失增大。

17.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705,409.49,较上年同期增加1082.84%。主要因为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付现减少。

18.2020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64,865.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44%。主要因为本期处置鄂托克旗子公司余热发电相关资产收到3300万元。

19.2020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1,210.3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19%。主要因为本期子公司武汉院及节能武汉分别增加纾困贷款资金3000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奇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财务部分未经审计),并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合同签订及实际执行进度的需要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即在保持日常关联交易原预计总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不变的情况下,将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由原预计的约8亿元人民币调整为约6亿元人民币;将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金额由原预计的约1亿元人民币调整为约3亿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张奇、詹艳景、魏如山、胡也明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如下:经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提交独立董事履行事前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测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测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测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宜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利率低于目前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础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中材宜昌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产业基地二期3#、4#生产线建设。

中材宜昌以其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邵长高、徐征等12名中材宜昌自然人股东分别以其持有中材宜昌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同意单独出具符合银行要求的董事会决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中材宜昌等负责担保相关手续的办理。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合同具体内容、贷款银行及额度等进行决议、调整。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如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为中材宜昌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有关资料后认为,公司为所属中材宜昌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材宜昌的实际生产经营和当阳新材料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型建材产业化发展。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我们同意《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为所属中材宜昌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材宜昌的实际生产经营和当阳新材料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型建材产业化发展。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于2020年11月17日在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211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1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合同签订及实际执行进度的需要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即在保持日常关联交易原预计总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不变的情况下,将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由原预计的约8亿元人民币调整为约6亿元人民币;将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金额由原预计的约1亿元人民币调整为约3亿元人民币。

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列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宜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利率低于目前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础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中材宜昌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产业基地二期3#、4#生产线建设。

中材宜昌以其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邵长高、徐征等12名中材宜昌自然人股东分别以其持有中材宜昌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2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1)、《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公司原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约1亿元人民币;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约8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2020年度已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额为4.76亿元,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0.95亿元,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3.81亿元。鉴于上述情况,现根据市场环境及原计划项目实施条件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合同签订及实际执行进度的需要,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奇、詹艳景、魏如山、胡也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发表的事前认可声明如下:经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前提交独立董事履行事前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测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测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测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列入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工程建设和设备销售业务往来,主要包括公司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和向关联方分包工程,以及向关联方销售设备和从关联方承包工程等。

(二)定价政策

1、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遵循“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没有“市场价”作为参考的,按“协议价”,如适用,可通过招投标方式厘定。在商议“协议价”时,如曾经签订过相关协议,可以参考过往交易中的价格。

2、公司采取投标或议标的方式向关联方提供技术装备及工程承包服务或投资(BOOT/EMC),投标或议标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付款方式应遵循公司的基本要求。

3、合同价款是以当时现行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将根据公司实施项目的进度经过公开招标或内部招标后签署协议,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劳务将通过项目投标、议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后签署协议。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对于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形成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完全采用市场化操作,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履行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成本,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因此造成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是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担保人”)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宜昌”或“被担保人”或“债务人”)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未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材宜昌是公司在建筑节能领域打造的第一个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化基地,专业从事高端硅酸钙板/纤维水泥基板、多功能多品种涂装板、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复合板等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中材宜昌当阳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当阳一期1#、2#生产线已分别于2017年、2018年建成投产,目前已具备年产1,000万平方米基板的产能。当阳二期3#、4#生产线建设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9,991万元,其中:中材宜昌自筹人民币3,141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6850万元。为进一步满足自身经营与发展需要,推动当阳二期3#、4#生产线建设,中材宜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三峡分行”或“银行”或“债权人”)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利率低于目前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础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贷款用途为向当阳二期提供建设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为中材宜昌经营利润。根据贷款银行相关要求,公司作为中材宜昌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就上述贷款为中材宜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湖北省当阳市玉泉办事处官道河村

(四)法定代表人:徐征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陆仟五佰万元整)

(六)经营范围:新型建材、节能环保材料研发;新型建材、节能环保材料、水泥制品、非金属制品生产及销售;上述领域技术咨询和服务、项目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七)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81.8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18.18%股权,中材节能(武汉)有限公司持有中材宜昌92.31%股权。

(八)主要财务数据: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847.44万元,负债总额17,207.70万元,净资产1,639.74万元,资产负债率91.30%,2019年度营业收入10,137.38万元,净利润796.76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审计)。

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0,645.75万元,负债总额14,319.39万元,净资产6,326.36万元,资产负债率69.36%,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217.85万元,净利润282.77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债权的界定: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关于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上述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材(宜昌)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拟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贷款期限为6年,贷款利率低于目前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基础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中材宜昌新型多功能节能环保墙体材料产业基地二期3#、4#生产线建设。中材宜昌以其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邵长高、徐征等12名中材宜昌自然人股东分别以其持有中材宜昌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意单独出具符合银行要求的董事会决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中材宜昌等负责担保相关手续的办理。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担保合同具体内容、贷款银行及额度等进行决议、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为所属中材宜昌拟在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贷款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材宜昌的实际生产经营和当阳新材料基地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型建材产业化发展。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中材宜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68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的中长期固定资产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贷款担保总额约67.5万美元(考虑汇率波动因素),即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99975%)中材节能(菲律宾)余热发电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除上述担保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七、反担保情况说明

中材宜昌以其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邵长高、徐征等12名中材宜昌自然人股东分别以其持有中材宜昌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意见;

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21层211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

至2020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洲道1号北辰大厦C座7层709室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11月16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举行。

(二)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022-86341590,传真:022-86341588

电子邮箱:sinoma-ec@sinoma-ec.cn

(三)参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若网络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公司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26 公司简称:中材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