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桂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3个月(“报告期”或“本期”)所编制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6 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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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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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的股东总数24,208户,其中A股股东23,968户,H股股东240户。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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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经营信息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对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集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率先实现全面复工复产,并通过加大优质项目市场开发力度、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等开源节流措施降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一)收费公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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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⑴ 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在实施节假日免费方案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
⑵ 自2018年2月8日起沿江公司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此外,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交通局”)与沿江公司签订的沿江项目实施货车运输收费调整协议,自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行于沿江项目的所有类型的货车将按正常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深圳交通局为此给予沿江公司人民币3.02亿元的补偿。
2020年1-9月,主要受疫情及执行疫情期免费政策的影响,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整体路费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截至本报告日,有关疫情期免费政策的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尚未出台,本集团将积极与交通主管部门沟通,尽可能降低疫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随着疫情防控稳定后国内经济的渐进复苏,2020年第三季度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整体车流量已恢复正常并超过上年同期水平,但整体路费收入同比仅略增1%,主要是取消省界收费站及全面推广普及ETC的使用后,实施了新分段计费及收费标准、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调整、ETC路费优惠及计费规则调整、广东省分段计费政策及收费标准调整等收费政策所致。
此外,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城市交通组织方案实施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⑴广东省–深圳地区
报告期内,受益于沿线大型生产基地及建筑工程的全面复工复产,梅观高速货车车流量保持良好增长,从而促进其总体营运表现;机荷高速作为横跨深圳东西方向的重要货运交通动脉,随着区域生产经济活动趋于正常,其营运表现得到迅速恢复;受益于深圳前海及西部港区等多个大型建筑工程的建设推进、沿线经济活动的复苏,以及东滨隧道沙河西侧接线西行段开通带来的路网协同效应等正面影响,沿江高速日均车流量同比增长12.2%。
广东省实施取消枢纽互通匝道及站外里程收费等政策,对各路段收费里程进行重新梳理核准,使得机荷高速、水官高速及水官延长段计费里程有所调整;此外,坂银大道(深圳市政路)于2020年5月1日正式通车,对水官延长段车流量分流较为明显。
截至2020年9月底,外环高速深圳段一期工程主线已全线贯通,一期工程全线长约51公里,西起连接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向东经宝安、光明、坪地等地连接惠盐高速公路,项目贯穿深圳市宝安、光明、龙华、龙岗、坪山等地,沿线将可对深圳市大空港新城等六个区域发挥重要的交通融汇与集散功能。按照计划,外环高速深圳段一期今年年底将具备通车条件。
⑵广东省–其他地区
许广高速的全线贯通使得清连高速作为华南地区至中原腹地的南北交通大动脉的作用凸显;汕湛高速清云段于2020年1月1日正式通车,对清连高速车流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清远大桥于2020年6月中旬恢复通车后,部分通行连接线车辆选择行驶清连高速;沿线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以及旅游季来临带来大众自驾出行需求增长。受上述因素的正面影响,报告期内清连高速的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受收费政策调整、相邻路网相继开通、相连道路封闭施工以及阳茂高速部分路段改扩建施工等负面因素的综合影响,阳茂高速的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降幅较大;相邻路网施工使得部分车辆分流至广梧项目,促进了广梧项目报告期内的营运表现;佛清从高速2018年底与广州西二环相连后,促进了广州西二环短途车流量的上升,报告期内,其日均路费收入同比略有增长。
(3) 其他省份
报告期内,随着复工复产的全面推进,益常高速营运表现恢复正常,长益北线高速(长沙-益阳)于2020年8月底正式通车,对益常高速车流量增长产生一定正面影响;武黄高速地处核心疫区,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后武汉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逐步恢复,武黄高速车流量也逐步回流,但受相交道路施工占道,2020年7月以来湖北及周边省份遭遇多轮严重洪涝灾害等因素的负面影响,其报告期内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有所下降;受益于周边经济商圈的复苏及长益北线高速等周边路网开通的正面影响,长沙环路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录得增长;受益于周边及区域经济的较快恢复,南京三桥的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均同比增长。
(二)垃圾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收购完成蓝德环保约67.14%的股份,并已于2020年1月20日起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蓝德环保是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和建设运营企业,目前拥有16个有机垃圾处理BOT/PPP项目,另外2020年新增中标项目一个(筹建),至本报告期,已投入运营项目7个(含试运营),其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6个,渗滤液处理项目1个。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蓝德环保餐厨垃圾收运量降幅较大,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后餐饮行业的逐步恢复,以及蓝德环保多举措加强各项目餐厨垃圾收运管理,自6月份起各项目收运量基本恢复正常,至本报告期末,蓝德环保运营业务收入同比基本持平;在EPC建造业务和配套装备制造及销售业务(“装备业务”)方面,随着本集团并购蓝德环保后其资金面得到改善,以及蓝德环保采取一系列管理提升措施,积极加快工程建造进度和成本管控,至本报告期末,蓝德环保EPC建造业务及装备业务收入同比取得较好增长。此外,由于联合体未能正常履约,光明环境园PPP项目已被终止。
(三)清洁能源业务
受政策驱动,2020年陆上风电项目建设仍处于高峰期,南京风电生产任务饱满,但受年初疫情期间复工延迟等因素叠加影响,上游关键零部件供应紧张和风电场工程建设进度普遍滞后,使得南京风电生产交付及销售收入确认有所延迟,其2020年1-9月业绩受到了影响。南京风电新增的芜湖生产基地已于4月底正式开工,下半年以来,南京风电进一步加强上游供应链的协调与管理,加大产能投放与生产管理力度,全力以赴推进风机交付安装工作,并加强销售回款管理,确保达成全年经营目标。
包头南风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断加强风场运营及管理质量,经营生产活动基本正常运行;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蒙西地区复工复产进程加速,用电需求规模持续扩大,以及得益于当地平稳的风电政策环境,包头南风生产的风电上网情况良好,2020年1-9月完成上网电量约450,919兆瓦时,同比增长15.25%。此外,根据2020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内财资[2020]1279号)文件通知,包头南风下属5家风场已被纳入区域内首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首笔补贴资金已到账。
3.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1 总体说明
2020年1-9月,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426,365千元,同比下降18.39%,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39,492千元,同比增长16.72%。2020年1-9月集团实现路费收入2,307,366千元,同比下降33.17%,主要系受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影响所致,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路费收入1,261,438千元,同比增长1.06%。有关报告期内各收费公路项目的经营表现,请参阅上文3.1相关内容。2020年1-9月集团大环保业务实现收入652,996千元,主要系南京风电、包头南风以及蓝德环保分别于2019年4月8日、2019年9月17日和2020年1月20日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分别带来一定收入贡献。此外,贵龙开发项目本年1-9月未交付商品房,房地产开发收入同比有所减少。
2020年1-9月,集团确认营业成本2,370,615千元,同比增长11.60%,主要系上述新收购项目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相关营业成本增加。
2020年1-9月,集团确认研发费用17,310千元,同比增加10,647千元,主要为南京风电、蓝德环保纳入合并范围,集团研发费用有所增加。
2020年1-9月,集团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879千元,同比下降70.75%,主要受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影响,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减少。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956千元,同比增长1.93%。
2020年1-9月,集团资本支出约36.46亿元。于报告期末,集团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为22,632,508千元(2019年12月31日:16,821,439千元),较年初增加34.55%,主要系疫情期间公路免费造成集团经营和投资的现金流入减少,外环项目依投资进展提取银团贷款,投资蓝德环保、万和证券、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等项目,以及蓝德环保收购后其负债纳入合并范围等。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为59.60 %,较年初增加5.78个百分点。
3.2.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5月29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运营公司以人民币699.09万元签约收购广东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股权,相关交易手续已于2020年8月14日完成,博元公司自该日起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2)通过设立取得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新能源公司作为集团发展以风电为主,光伏、储能为辅的新能源产业投资、融资与管理平台,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亿元,已出资人民币0.1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净资产为人民币0.1亿元。
3.2.3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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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⑴ 2020年8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减少管理层级,充分发挥资产整合的经济效益,以及满足机荷高速整体改扩建的需要,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机荷东公司和沿江公司。本公司作为合并方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上述两家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机荷东公司和沿江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该事项已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3日、9月29日的公告。
⑵ 2020年8月21日,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有关各方签订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增资协议,本公司出资约9.5亿元认购万和证券增资后约8.68%的股份。万和证券为深圳国资委控股并具有全牌照的综合类券商,主营业务发展稳定。本公司参与万和证券增资扩股项目,一方面能够在投资并购、资本运作等方面为本集团提供金融资源和服务,产生协同和互补,有利于本集团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以合理的价格投资万和证券,还能分享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成果,实现比较理想的投资回报。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的公告。万和证券增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至本报告期末,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⑶ 本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含本数)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申请已于2020年7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公司将根据核准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相关事宜。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14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22日、2020年7月14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2月27日的通函。
⑷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31号),本公司可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至3月17日发行的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9月14日到期。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3日、2020年9月24日发行了2020年度第二期及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均为270天,发行利率分别为2.40%和2.60%。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2月24日、6月30日、7月6日、9月23日及9月28日的公告。
⑸ 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3号),本公司可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至22日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发行利率为3.65%,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6月3日、10月22日的公告。
⑹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集团对库存资金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理财产品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0元,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
⑺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2019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签署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为融资担保和为银行保函开立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之日止。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担保事项。
3.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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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于2017年12月29日,深圳投控之附属公司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作为买方)、深圳投控(作为买方的保证方)、Anber Investments Limited(作为卖方)及合和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卖方的保证方)签订协议,内容有关建议收购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合和基建”)股份。经全面要约和配售后,至2018年9月18日止深圳投控拥有合和基建71.83%的股份。合和基建为一家于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广东省高速公路设施建设业务,目前拥有广深高速公路和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权益,合和基建于2019年4月30日更名为深圳控股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
上述协议签订之前,深圳投控在未披露目标公司名称的情形下,就上述收购事宜向本公司询问是否考虑作为该项目的收购主体。本公司根据深圳投控提供的收购目标公司业务、收购规模、收购完成时限等条件,认为其不具备收购的可行性,无法进行该项收购,拟放弃该收购机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听取了有关汇报,对本公司不进行该项收购表示认可。深圳投控在完成上述收购后,进一步表示将适时与本公司协商,履行其对本公司作出的不竞争承诺,并与本公司就有关目标公司业务的具体安排作进一步探讨,按现有承诺约定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由于湾区发展与本公司均为上市公司,且湾区发展对境内高速公路资产无控制权等因素,深圳投控将与本公司就有关业务的安排作进一步探讨,择机妥善解决相关事宜。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与深圳投控进行磋商,要求深圳投控以合理的方式履行其不竞争承诺,切实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2)鉴于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自查。于2018年6月20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国际及新通产公司,以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宜作出了承诺。报告期内,经本公司申请,中国证监会已终止有关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该等承诺亦相应终止。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疫情及疫情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影响,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在2020年1-9月同比普遍下降明显,导致本集团录得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约70%。预计本集团于2020年全年的净利润仍受该等因素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2019年本集团还确认了沿江公司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贵州圣博等四家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对上年度的净利润产生正面贡献6.02亿元。
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本集团2020年将会出现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但本公司目前无法基于可获取的信息作出更为准确的预测。本公司对此将予以密切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股东及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伟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86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10月15日及10月23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10月21日-23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 全体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公司成立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及投标盐田区福利中心养老院公建民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龙大公司89.93%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按照议案中的方案,与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宝通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宝通公司所持有的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9.93%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拥有龙大高速89.93%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伟、王增金、陈燕和范志勇在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均已回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通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意见。此外,独立董事还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交易能否成立还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署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87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深圳举行。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补充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10月19日及10月23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0年10月21日-23日。
(三)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林继童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查投资公司成立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及投标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公建民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查收购龙大公司89.93%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债券代码:163300 债券简称:20深高01
债券代码:175271 债券简称:G20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