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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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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戴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6月,公司与戴岳、丁建社、邢强、张进、张建迪、北京正华峰岳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双兴”)100%的股权。由于戴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张建迪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正华峰岳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反复论证及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航双兴持有的直升机仿真与合成视景系统资产组。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航双兴持有的直升机仿真与合成视景系统资产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25,300.00万元(取整)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交易价格为25,000.00万元。2020年9月29日,公司与中航双兴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收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项目为: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置换及用途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9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975,912.1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1,329.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427.2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0年1-9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2,616,853.52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21,282,943.94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5,139,757.4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65,090,040.01元。2020年1-9月,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为12,559,561.55元。其中,对变更后的“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金额为9,797,489.48元,对变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为2,747,014.53元,补充流动资金15,057.54元。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戴 岳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0-07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