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镇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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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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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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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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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6月23日,GNC发布公告称GNC进入美国破产法第11章重整程序,公司作为优先股股东,偿还次序位列普通股债权人之后,无法得到优先偿还,上述事项将对本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1、若GNC可转换优先股总计2,048,661,920元的投资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将冲减留存收益。2、若累计171,414,381.09元的应收股利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将计入当期损益。
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10月15日,美国高等法院举行听证会以确认GNC债权人权利的分配事宜。公司作为GNC优先股股东,偿还次序位列普通债权人之后,在分配判决中未获得清偿。GNC债权人权利的分配事宜预计将在本月末全部完成,公司最终所获清偿以分配执行情况为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对GNC可转换优先股的投资成本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累计冲减其他综合收益2,048,661,920元;公司已对GNC可转换优先股的应收股利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冲减本期损益171,414,381.09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08年9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前述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限售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14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2、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12年1月9日实施完成了向哈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哈药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做出的关于与哈药股份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为避免哈药集团及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其他受哈药集团控制的公司与哈药股份的潜在同业竞争,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哈药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如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哈药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哈药股份,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还保证不利用哈药股份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任何损害哈药股份的活动。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母净利润-372,663,728.15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41,417,462.70元,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扭转不利局面。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然为负。
公司名称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镇平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0-050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0-051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5楼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边科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64 公司简称:哈药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