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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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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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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世雄

3)注册资本:人民币157,800万元

4)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塔村

5)主营业务:电力生产、销售,供热,煤炭购销,电力设备检修,发电厂技术咨询,粉煤灰及副产品销售,废旧物资处理,无形资产转让。

6)关连关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酸刺沟矿业”)24%的股权,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粤电”)持有酸刺沟矿业24%的股权。同时,本公司持有京泰发电29%的股权,京能电力持有京泰发电51%的股权,山西粤电持有京泰发电20%的股权。所以京泰发电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7)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附属公司向京泰发电销售煤炭及油品,京泰发电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支付相应对价。该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各自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或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8)拟发生的年度上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法定代表人:杜宝忠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9,143.2万元

4)地址:乌兰察布市内蒙古丰镇市工业区南端

5)主营业务: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测及维修;一般经营项目:电能、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力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燃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购销和货物运输。

6)关连关系:京能电力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酸刺沟矿业24%的股权,京隆发电为其全资子公司。所以京隆发电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7)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附属公司向京隆发电销售煤炭,京隆发电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支付相应对价。该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各自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或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8)拟发生的年度上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5)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法定代表人:范云滩

3)注册资本:63,000万元

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

5)主营业务: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腊;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代办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交通运输、水利、基础设施、高新技术、服务业、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技术服务,电力投资、策划及管理咨询。

6)关连关系:广东电力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股份的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持有山西粤电60%的股份,山西粤电持有公司子公司酸刺沟矿业24%的股权),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7)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及附属公司向广东电力销售煤炭;广东电力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支付相应对价。该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各自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或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8)拟发生的年度上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6)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传昌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00万元

4)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街日兴大厦九楼

5)主营业务:煤炭、焦炭、铁矿石销售;对煤炭、化工企业的投资;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矿用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矿用机械设备的维修与租赁;煤炭开采(仅限分公司经营)。

6)关连关系: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呼准铁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兖煤能化持有呼准铁路18.94%的股权,所以兖煤能化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同时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7)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及附属公司向兖煤能化销售煤炭;兖煤能化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支付相应对价。该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各自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或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8)拟发生的年度上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7)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冬梅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

5)主营业务: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工程技术咨询;编制化工、煤炭专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企业能源审计报告、企业节能规划、节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政府采购代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业务;工程咨询;机械、煤炭、化工、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设备监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设备监理(甲级);进出口贸易(凭许可证经营);房屋租赁。

6)关连关系:伊泰集团董事长近亲属张东梅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7)协议主要内容: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招标代理、监理服务;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支付相应对价。该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各自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或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8)拟发生的年度上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8)内蒙古晶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龙博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地址: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大厦803室

5)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设施清洗、生产、销售、服务、运营管理;河道污染、地下水污染治理;环境工程设计;环保工程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除特种设备);机电设备技术开发;中水回用设备中试试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药剂的销售;修复污染土壤;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不含危险化学品)。

6)关连关系:晶泰环境是鄂尔多斯市伊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伊泰投资”)持股49.02%的子公司,鄂尔多斯伊泰投资的大多数董事会成员为伊泰集团及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7)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及附属公司为晶泰环境提供设备、油品及项目管理服务;晶泰环境及其附属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运维服务。该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各自自主选择交易对象,或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8)拟发生的年度上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9)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立峰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4)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万博广场A座

5)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6)关连关系:公司及控股股东伊泰集团分别持有财务公司40%和60%的股权,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同时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人士。

7)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委托贷款、对外经济担保、信用鉴证、金融债券发行等金融服务。其中:

存款服务:

a.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以及部分营业回笼款项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存入其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帐户。

b.财务公司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标准定期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支付存款利息,公司及附属公司毋须就于财务公司的存款缴纳任何额外费用。

贷款服务:

a.财务公司应根据其自身的资金能力,尽量优先满足公司的贷款需求。

b.公司自财务公司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财务公司支付利息,此外,公司毋须就自财务公司获得的贷款缴纳任何额外费用。

其他金融服务:

a.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财务公司可接受公司委托,向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对外经济担保、承销债券、票据业务等金融服务。

b.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时,公司应参照一般商业银行的收费标准向财务公司支付费用

8)拟发生的年度上限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定价政策

以上协议项下的产品、服务的价格,须按如下原则和顺序确定: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

(4)前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

议价。

公司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主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司会定期对相关同类产品在一定区域内的价格进行询价、考察,包括但不限于(i)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煤炭的价格;(ii)主要供货商的报价或其网站中颁布的市场公开价格;以及(iii)周边煤矿的主流销售价格及港口的主流销售价格。在上述询价结果的基础上,本公司会根据上述询价结果得出的市场价格以及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与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的最终价格。同时本公司会参照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及中国煤炭交易价格指数,以确保最终交易价格不会大幅偏离上述价格指数。

电力销售按内蒙古发改委公布的电力收费价格标准定价;油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国家发改委有关成品油定价机制,及中石油、中石化油品出厂价;接受的危废处理服务按内蒙古发改委关于内蒙古中西部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定价。

在厘定有关化工相关材料的价格时,因该等化工相关材料为伊泰集团独家销售,因此市场无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但本公司会要求伊泰集团提供其向独立第三方销售类似产品的价格列表,以确保本公司向伊泰集团购买的化工相关产品的价格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向伊泰集团购买的同类产品的价格。

在厘定其他有关产品及服务的价格时,本公司将参考市场上可获取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i)本公司向独立第三方购买上述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及(ii) 由主要供货商的报价或其网站中颁布的市场公开价格(如适用)。同时,除询价及市场价格外,本公司及对手方可能也会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而厘定价格。

在厘定金融服务的价格时,财务公司参考同业存/贷款利率、金融服务手续费标准,根据公司及附属公司对财务公司的贡献度、资源禀赋系数、行业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确定公司及附属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金融服务手续费标准。

4.内控措施

为确保本公司遵守上述定价政策,本公司将于日常营运中采取一系列内控措施,该等内控措施由本公司财务管理部及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及监察:

(1)本公司已经制订和采纳了一套关连交易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关连交易的信息收集和监控,并对交易条款和定价条款的公平性进行评估;

(2)本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持续关连交易的信息收集和监控以及每月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而董事会办公室将对交易条款和定价条款的公平性进行评估,并确保持续关连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不会超过年度上限;如实际发生额即将达到上限,财务管理部会及时通知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3)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将根据已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确保该价格与一般服务协议的价格条款相符及供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条款不逊,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

(4)于厘定向本公司供应煤炭产品及本公司对外销售煤炭产品的实际价格时,公司的运销部门会对大部分煤炭产品在一定的区域内的价格进行询价、考察;如有可供比较的市场价格,会将建议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并每个月召开定价会议决定近期的煤炭交易价格区间。该会议由运销部门负责购销管理、合同管理、客户管理的相关专员及分管领导参加并共同参与定价,以确保交易价格不高于或低于过往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市场上其他第三方的报价;

(5)于厘定其他商品的采购价格时,本公司将根据已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审批,以确保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公司招采中心、投资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审计监察部等参与各授权范围内的合同会审;以确保该价格与一般供货协议的价格条款相符及供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条款不逊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

(6)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会向其他独立第三方索取相同货物供应的报价,以确定可否以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及时获得相同质量的可替代产品。因此,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可从其他第三方取得较优惠的条款,则不会委托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及其联系人提供商品。

(7)于展开若干金融服务前,处理有关事宜的主要人员须向财务管理部提交申请,而该申请仅于财务管理部主管及本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本公司之相关内部监控政策作出初步审阅及最终审阅后,方获批准。

(8)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已审阅并将继续审阅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以确保该等协议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签订,属公平合理,并根据该等协议的条款进行。本公司的审计师亦将对该等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价和年度上限进行年度审阅。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B股)上限进行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20-04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一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煤炭产量1,118.15万吨,同比减少31.65%;销售煤炭1,951.95万吨,同比减少14.71%;实现销售收入739,948.63万元,同比减少13.51%;实现销售成本552,123.81万元,同比减少3.74%;实现销售毛利187,824.82万元,同比减少33.38%。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