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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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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世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祥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屈文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2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注1: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内发行20亿元“20渝水01”公司债券所致。

注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所致。

注3: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应收款项所致。

注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实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对原应收账款中应确认为合同资产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调整。

注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内到期收回委托理财本金4亿元所致。

注6: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内提前收回对合营企业股东贷款5,500万元,对剩余的股东贷款6,200万元展期一年所致。

注7: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供排水在建基建项目、更新改造工程等增加所致。

注8: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发生招标采购中心装修费用所致。

注9: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收购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20%股权因股权变更已完成,从其他非流动资产结转至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注10: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偿还一年期银行借款所致。

注11: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实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对原预收账款中应确认为合同负债的预收款项进行相应调整。

注12: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内支付职工2019年度薪酬所致。

注13: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增污水处理收入应交企业所得税所致。

注14: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所致。

(2)利润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政府采购政府污水处理结算价格的通知(渝财公〔2017〕83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四期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2017-2019)中未包含公司承担的污水处理服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公司实际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根据实际情况经审定后应由重庆市财政予以补助。2019年,公司实际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共计8,142.0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重庆市财政局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污水处理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公〔2020〕43号)》拨付的污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补助资金8,142.04万元。

2.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为三年,自2017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4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待接到有关股东对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后立即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3.公司与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于近日收到昆明市五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 PPP项目中标通知书,该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暂定为48,901.95万元,建设期 2年,运营期15年(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合作期限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包括长虫山防洪滞蓄及截污工程、长虫山防洪道路工程、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上山段 )防洪滞蓄工程、五华区桃园片防洪沟及调蓄池建设工程、五华区龙庆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五华区农田水利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等6个子项目,项目建成验收合格交付后,依据相关规范及同要求进行运维管养。该项目采取 BOT运作方式,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政府出资方拟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最终以签订的协议为准)。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政府根据项目的可用性和绩效水平付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设施及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就项目相关协议/合同与该项目实施机构昆明市水务局进行谈判。

4. 公司在2020年之前从重庆市财政局取得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收入(以下简称“污水处理收入”)通过向税务部门备案同意按《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享受不征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按照税务部门最新要求,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共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76,493,348.28元,其中含缴纳的2020年1-9月公司污水处理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额164,293,059.27元。公司后续将按季申报缴纳污水处理收入企业所得税。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及重庆市财政局核定公司第五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的有关规定,对已实际缴纳的污水处理收入企业所得税,公司将向重庆市财政局申请据实补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世安

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五、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世安、郑如彬、王宏、张展翔先生已回避。

1.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61,900,165.92元(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玖拾万零壹佰陆拾伍元玖角贰分)收购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

2.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1.58亿元增加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本金,作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之一,其余部分的股权收购款由公司按一年期LPR利率以股东借款方式向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同意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后续开展对外融资工作,融资到位后偿还公司向其所提供的股东借款。

3.在股权收购完成后,由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存续,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宜已经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资金运作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等文件,并于同日出资5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182天。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并根据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公司支付应得收益。

该产品预期收益率测算及说明:存款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固定收益率为1.5%,浮动收益根据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则浮动收益率为2.179%;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的55%,则浮动收益率为2.1%;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的5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短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有关协议和合同经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函。公司还建立了银行理财产品台账并关注该结构性存款挂钩标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有不利情形,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红黄路1号兴业大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产品,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金完全保障。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等文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已签署文件中明确保障存款本金安全。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公司将关注该结构性存款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以确保理财资金到期全额收回。

公司属于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13%,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86%(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银行授信余额为80.5亿元。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我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712,848,324.68元,负债总额6,541,702,339.70元、净资产额15,171,145,984.9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1,922,142.86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147,071,938.64元,流动资产4,474,591,022.54元(其中:货币资金为2,237,345,706.93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3,852,723,050.18元,负债总额8,553,991,363.40元、净资产额15,298,731,686.7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4,683,621.89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60,152,960.61元,流动资产6,074,679,649.15元(其中:货币资金为3,175,842,104.55元)。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5亿元,占2019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3.3%、11.17%和22.35%;占2020年9月30日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3.28%、8.23%和15.74%。公司属于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13%,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86%(未经审计),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短期资金运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业务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低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宜已经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 过去12月内公司与水务资产公司的相关资产(含股权)收购类交易累计10次(不含本次资产收购),累计交易金额按绝对值统计为6,647.0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514,707.19万元的0.44%。除与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存在的相关交易外,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资产收购类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61,900,165.92元(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玖拾万零壹佰陆拾伍元玖角贰分)向本公司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资产收购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过去12月内本公司与水务资产公司发生的资产收购类关联交易累计10次,累计交易金额6,647.0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514,707.19万元的0.44%。除与水务资产公司存在的相关交易外,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资产收购类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2020 年6月30日,水务资产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49,160,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2%,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同时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54.90%的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名称: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99号

主要办公地点:渝中区虎踞路80号重庆总部城A区11栋

法定代表人:陈速

注册资本:606,457.148435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销售矿产品、机电设备。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围绕以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服务保障为己任,打造环境产业市场化投资集团的战略目标,是重庆市国资委旗下的环境产业市场化投资运营和市域内供排水平台,受出资人所托履行国资监管及股东权益管理职责,主要承担污水国债资金归集与国有股分红和污水项目业主、市域内特许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环保达标、民生保障监督等职责。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环境产业的投资运营,包括城市供排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危废处置、环境修复与流域治理等:暨承担市域内政府授予的主城供排水、垃圾焚烧特许经营职责,确保其重点项目投资、生产运行、环保安全以及供排水民生保障监管职责;同时,专注于长江流域治理和市域外城市供排水、固(危)废、环境修复等环境产业拓展,延伸污泥、渗滤液、餐厨垃圾、医废、工业污水、资源再生等产业链。

2019年末,水务资产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79.79亿元,净资产总额为243.11亿元,营业收入为121.13亿元,净利润为21.87亿元。

3.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水务资产公司与本公司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收购的标的为为水务资产公司所持重庆渝水环保有限公司(下称“渝水环保公司”)100%股权。

1.交易标的简介

渝水环保公司是水务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批准成立;2018年8月31日渝水环保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方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7748731479。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拓展大厦12楼。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及营运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业务),销售环保设备及材料,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机肥的生产、销售。渝水环保公司主要建设有1个重庆市主城区污泥处理项目(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和3个区县污泥处理项目(万盛污泥处置中心、垫江污泥处置中心、涪陵污泥处置中心)共计4个污泥处理项目(简称“1+3”项目), “1+3”项目资产是本次股权收购标的的主要资产。2018年起 “1+3”项目陆续交由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水环科公司)营运管理。

鉴于重庆市财政局对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的污泥处置服务结算价格于2020年9月正式核定,且从2018年8月开始对渝水环科公司进行结算(该项目于2018年8月正式投运),故本次股权转让审计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8年8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对渝水环保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审计,审计会计期间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截止2018年8月31日,渝水环保公司资产总额34,234.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0.41万元、非流动资产33,364.13万元;负债总额5,447.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713.80万元、非流动负债1,733.5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8,787.14万元。

2. 渝水环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渝水环保公司经年度财报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498.31万元,负债总额为37,466.76万元,净资产总额-6,968.4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981.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81.27万元。

截止2020年9月30日,渝水环保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364.53万元,负债总额为38,511.60万元,净资产总额-9,147.0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178.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78.68万元。

渝水环保公司股权转让审计数据与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渝水环保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审计系根据《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355号)相关规定,将原计入负债中的长期应付款的项目国债专项资金31,924.62万元转入所有者权益中而导致净资产相应增加。若按本次股权转让审计口径调整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渝水环保公司资产总额为30,498.31万元,负债总额为5,542.14万元,净资产总额24,956.17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渝水环保公司资产总额为29,364.53万元,负债总额为6,586.98万元,净资产总额22,777.55万元。

除本次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外,渝水环保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3.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渝水环保公司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1+3”项目建成后,由渝水环保公司对项目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机器设备按10年折旧,房屋与建筑物按20年折旧,构筑物按28年折旧,计入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截止2020年9月30日,计提累计折旧5,782.13万元。上述“1+3”项目资产自2018年起陆续由渝水环科公司运营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a.万盛污泥处置中心位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万盛污水处理厂内西南角,采用高温好氧发酵污泥处理工艺技术,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2t/d,于2014年12月完工,2018年1月开始正式运行,渝水环科公司自2018年1月起以零租金方式租赁运营万盛污泥处理项目。万盛污泥项目建设通过了环保验收,并于2016年12月份取得排污许可证,具备长期运行环保资格。

b.垫江污泥处置中心位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垫江污水处理厂内南侧,采用智能控制高温好氧发酵污泥处理工艺技术,设计污泥处理能力20t/d,于2016年10月完工,2017年下半年完成整厂试运行,2018年1月开始正式运行。渝水环科公司自2018年1月起以零租金方式租赁运营垫江污泥处理项目。垫江污泥项目建设通过了环保验收,并于2019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具备长期运行环保资格。

c.涪陵污泥处置中心位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内,采用智能控制高温好氧发酵污泥处理工艺技术,设计污泥处理能力80t/d,于2016年11月完工,2017年完成试运行工作。自2018年1月起以零租金方式租赁运营涪陵污泥处理项目,但该项目因臭气扰民被多次投诉,在环保压力下于2019年7月停产至今,且未来恢复生产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本次股权评估时对涪陵污泥处置中心相关资产已做相应考虑:即对所涉及的房屋构筑物进行了减值评估;对通用型机器设备因考虑其可用性进行正常评估;对专用性强、且拆除成本较高、难以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按价值为零进行评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房屋构筑物将转让给涪陵污水处理厂作为库房使用,不会对公司造成潜在损失。

d.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位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采用两段式热干化工艺,设计污泥处理能力450t/d,于2013年7月完工,2018年1月进入最终试运行,2018年8月开始正式运行。2018年8月渝水环科公司受托运营该项目。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通过重庆市环保局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具备了长期运行的环保资格;同年9月市政府同意将其纳入主城区污泥无害化常规处置点。2020年9月市财政局核定了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的污泥处置结算价格,并自2018年8月起执行核定价格。

5. 本次交易完成后,渝水环保公司将作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渝水环科公司将立即开展对渝水环保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吸收合并后,渝水环科公司继续存续,渝水环保公司依法予以注销,渝水环保公司的资产、负债及业务由渝水环科公司依法承继。此外,本公司不存在为渝水环保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资金被其占用等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鉴于重庆市财政局对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的污泥处置服务结算价格于2020年9月出台,且从2018年8月开始对渝水环科公司进行结算,水务资产公司委托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采用资产基础法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渝水环保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19]第376号)。结合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拟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即按评估值人民币261,900,165.92元(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玖拾万零壹佰陆拾伍元玖角贰分)作为目标股权转让价格。基准日至股权移交日期间渝水环保公司净资产变动由渝水环科公司享有或承担。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渝水环保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重大成本项目的构成情况

1.流动资产

渝水环保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三类,账面价值合计为870.41万元。

2.固定资产

渝水环保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为建筑物类和设备类资产,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类固定资产包括工艺设备、电器设备、自控设备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33,285.09万元。

3.无形资产

渝水环保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79.04万元,主要反映万盛项目和垫江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发生的征地费用情况以及渝水环保1项商标权情况,评估增值68.23万元,增值率86.32%,增值主要原因为土地取得成本较低,土地市价上涨所致。

4.渝水环保公司负债概况如下:

渝水环保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主要包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以及长期应付款四类,账面价值合计为5,447.40万元。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确定,并经甲乙双方审核通过的渝水环保公司评估净资产值261,900,165.92元(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玖拾万零壹佰陆拾伍元玖角贰分)。

3.资产转让价款分二次付清。在本协议生效后,待甲乙双方签署标的移交表、办理完毕资产移交手续和实物资产及生产运营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转让价款的70%;在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相关资料移交和资产权属证明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 30%。

4.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负债移交日期间渝水环保公司净资产变动额由渝水环科公司享有或承担。

5.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取得本关联交易事项批准手续。

6.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分别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二)已就购买的资产日后无法交付或过户的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

渝水环科公司已于2018年1月份起陆续运营管理渝水环保公司的核心资产至今,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将分二次付清,若甲方未按约定办理完毕相关资产权属证明和股权变更登记,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或相关)款项。因资产权属瑕疵产生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如乙方因此而受到损失,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有义务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渝水环科公司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渝水环科公司拟按评估价值收购渝水环保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有利于避免与大股东之间同业竞争,也有利于公司排水企业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得到及时处置,同时可以助力公司整合污泥资源,尽快实现污水、污泥处置全产业链经营。根据测算,投资分析期内预计本项目的投资税前内含报酬率为5.36%,税后内含报酬率为4.55%,且投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渝水环科公司收购水务资产公司所持有渝水环保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0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世安、郑如彬、王宏、张展翔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关联交易尚需水务资产公司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及内部规章制度,完善企业产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水务资产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水务资产公司发生的资产收购类关联交易中,没有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

(二)公司近一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针对已收购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按期足额支付了相关款项。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渝水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水的生产与供应》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公司2020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一、自来水板块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含税价,不含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二、污水处理板块

注:1、表中平均水价为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平均结算价格。

2、重庆市的污水处理量及结算量含两江新区污水项目、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污水项目、重庆市璧山区污水项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污水项目、重庆市万州区镇级污水项目数据。

3、成都市青白江区污水项目结算价格从6月开始调整,单价为2.326元。

4、湖北安陆涢洁污水项目虽经政府同意已正式运营,但因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尚在进行中,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尚在核定中,现无确定的污水结算量,因此表中未披露其主要经营数据。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158 公司简称:重庆水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