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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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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黎晓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卫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释义

在本第三季度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有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注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人民币普通股乃代表境外投资者通过沪股通交易持有的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3.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向长拖公司提供的部分委托贷款已到期,长拖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其中:2020年6月26日,到期借款540万元;2020年6月30日,到期借款130万元;2020年7月2日,到期借款130万元;2020年9月11日,到期借款100万元。由于长拖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以及于2020年7月2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拖因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中规则26豁免1提交的清洗豁免申请已获得香港证监会有条件批准。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已于2020年7月20日有条件地授出清洗豁免,豁免中国一拖因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而须就公司股份作出全面要约的义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授出清洗豁免的提示性公告》,以及于2020年7月26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有关(1)于2020年7月24日举行的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及(2)授予清洗豁免的公告》。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291),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0年9月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需要公司就申请材料中的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一拖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于2020年9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于2020年10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本公司建议A股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于2020年9月10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3.赵俊芬女士因工作调整已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苏晔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以及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4. 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对国机重工(洛阳)有限公司全部债权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财务公司将其对国机重工(洛阳)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本金人民币4,800万元,尚未支付的利息4.75万元)及相关从权利转让给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04.75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关连交易一一债权转让》。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1038 公司简称:一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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