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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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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49 公司简称:厦门钨业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钨钼业务方面。2020年第三季度钨精矿价格稳中有所回升,钨系列产品盈利能力持续改善。第三季度公司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35亿元,同比增长3.51%;实现利润总额1.71亿元,同比增长115.74%。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60亿元,同比减少5.75%;实现利润总额5.77亿元,同比增长163.85%。

(2)电池材料方面。上年同期因消化期初高价钴原料库存,导致亏损;今年以来主要原料钴价格相对稳定,且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钴酸锂与三元材料的销量环比有所增长,电池材料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明显回升。第三季度公司电池材料业务(含锂电正极材料、贮氢合金,下同)实现营业收入21.87亿元,同比增长23.16%;实现利润总额7,757.08万元,同比增长198.55 %。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电池材料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42亿元,同比增长3.15%;实现利润总额17,188.64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利润增加18,913.12万元。

(3)稀土业务方面。2020年第三季度,稀土系列产品售价同比下降,盈利同比有所下降。且报告期内电机业务逐渐开展,电机业务同比增亏。第三季度公司稀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33亿元,同比增长12.92%;实现利润总额1,947.87万元,同比减少63.34%。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稀土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13亿元,同比增长16.61%;实现利润总额5,468.79万元,同比下降10.78%。

(4)房地产业务方面。2020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40亿元,同比减少11.27 %;实现利润总额-2,186.47万元,同比减亏666.3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房地产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同比下降20.02%;实现利润总额-8,429.26万元,同比下降225.1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房地产业务板块所属合营企业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一期交房确认收入,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本期无此事项。

注:报告期,公司稀土产业链电机业务陆续投资,部分产品小批量生产销售,为更好的体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将初创期的电机业务从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板块调整至稀土业务板块,同时调整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a)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b)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江西巨通32.36%股权,价款92,236.90万元。截至公告日,目标股权尚未过户。

1.7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0-08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

●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公司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吉田谕史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审计委员会发表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内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 本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止2020年9月30日,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持有本公司7.68%股份,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四)以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TMA CORPORATION为公司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在日本合资设立的贸易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TMA Corporation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山縣一夫

注册资本:26.7亿日元

注册地址:東京都港区芝1-11-11

经营范围:矿物精炼及其制品销售;各种金属线,条,棒,板及其它各种金属加工品的生产及销售;硬质合金工具,触点材料及其他粉末冶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针对前项产品的各种加工品,配件,零部件及其材料的生产销售;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及蓝宝石,陶磁等高硬质材料的机械工具(磨削工具,切削工具,切断工具,研磨工具,拉线工具,耐磨工具等),计量器,医疗用具,零部件以及研磨材料的生产,加工,修理和销售;工业用金刚石, 立方氮化硼以及钛,陶磁等高硬质材料的模具,切削工具,耐磨工具,电子零部件,音响机械零部件的涂层;工业金刚石, 立方氮化硼,蓝宝石等高硬质材料及其粉末的销售;机床,切断机械,工具磨床,石材加工机械以及其零部件,配件的制造加工,修理及销售;陶磁,塑料为材料的棒,线,管,板的制造,修理及销售;各种金属, 陶磁,塑料化合物为材料的棒,线,管,板的生产加工,修理及销售;窑业制品,精密机械部件,电子器具用部件,汽车部件的制造加工,修理及销售;房地产的经营,管理,出租及中介;前项关联附带的所有事业。

财务数据:201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7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9,7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TMA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織田良平

注册资本:3000万日元

注册地址:日本东京都台东区松谷一丁目9番12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的买卖及相关的一切业务

财务数据:201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56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06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三、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2.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之间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1)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钨钼原材料、粉末制品、钨钼丝材、钨钼制品及钨钼深加工产品、拉丝模具等原材料、产成品等;

(2) 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3.本协议不适用于公司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之间进行的非日常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4.协议总量的确定:每年由公司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根据交易金额大小而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披露(包括按照相关规则分项或汇总披露、临时或定期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经批准的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将超出部分按金额重新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5.定价原则:

(1) 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规定;

(2)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的,适用同类业务、同等区域的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

(3) 没有上述二项标准时,可根据交易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

(4) 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以参考上一会计年度该等交易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基准确定。

6.协议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3年内有效。

四、签署协议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系本公司与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和TMA CORPORATION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签订;签订该等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在关联董事吉田谕史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告:临-2020-085《厦门钨业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干部任期考核实施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干部任期考核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年薪制实施方案〉的议案》。修订后的《年薪制实施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下属公司薪酬设计指导原则〉的议案》。修订后的《下属公司薪酬设计指导原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0-08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继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