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巨亚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报告期内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占用资金;
(2)货币资金:主要为报告期内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占用资金;
(3)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报告期内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且未到期。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1)财务费用:主要为报告期内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
(2)投资收益:主要为报告期内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增加;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价格变化引起公允价值变动;
(4)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报告期内因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占用资金而冲回的坏账;
(5)所得税费用:主要为报告期内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为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销售回款减少;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主要为报告期内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占用资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朝阳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ST金花 编号:临2020-05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实际表决人数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朝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四、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的公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五、决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临2020-05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
第二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权决定单项金额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五的投资项目、资产处置和资产抵押项目。
董事长作出的上述决定应符合公司最大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修订为:
第二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权决定单项金额或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项目、资产处置和资产抵押项目。
董事长作出的上述决定应符合公司最大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上述章程修正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0-05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业资质: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以及H股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AAAAA资质等执业资格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叶韶勋
合伙人数量:228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总数: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27.6亿元;年末净资产1.2亿元。2019年度为30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审计收费总额3.4亿元。服务的上市公司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196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证券机关部门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常晓波,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集团西安分部总经理,全面负责西安分部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工作。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了多家公司的改制重组审计、上市审计、审计、专项审计、资产评估业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公司改制重组、上市、审计、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及企业资产评估经验,并具有丰富的事务所内部组织管理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玮,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玮玮女士作为信永中和集团西安分部审计板块高级经理,在十年的专业工作经历中,负责了多家公司的上市审计、年报审计、专项审计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上市、审计及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经验。在医药制造、影视业及房地产等行业的相关项目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多年证券从业及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具有 IPO、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19 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其中公司财务审计费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并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临2020-06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给刘江涛先生,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为贰佰万(2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给刘江涛先生,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为贰佰万(20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45%股权,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经营环境及目前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姓名:刘江涛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25号
身份证号码:610*******32
刘江涛先生现持有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30%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所持有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45%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万寿路西侧十四街坊黄河厂小区四号楼1层C-1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江涛
经营范围: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药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软件销售;日用玻璃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药品批发;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45%(认缴出资额900万元,实缴出资额225万元); 刘江涛持股比例30%(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实缴出资额:150万元); 杨军持股比例25%(认缴出资额500万元,实缴出资额125万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权属状况说明:
截止目前,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为交易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事项,也不存在交易标的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五)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未经评估,交易定价在充分考虑标的公司的经营环境及目前的财务状况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股权,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或甲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或乙方:刘江涛
(一)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45%股权。
(二)转让价格:在本协议条件下,双方同意以贰佰万(2,0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被转让股权的对价,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以下约定将转让金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2、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金人民币贰佰万(2,000,000.00)元;
(四)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交割日
双方同意,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10个工作日内,以双方会同目标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被转让股权转让之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已经核准该项变更事项,并将变更内容登录在目标公司工商注册档案之日,作为被转让股权的交割日。
2、交割的法律意义
自交割之日开始,被转让股权从甲方持有转为乙方持有,即乙方拥有目标公司75%的股权,乙方并承继甲方在目标公司的各项权利。
(五)税费负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费应按以下原则承担:
1、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应缴税款由双方根据税收法规各自承担和缴纳;
2、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其他未作明确约定的费用,由双方各百分之五十平均承担。
(六)特别约定
1、目标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后,目标股权项下股东缴纳增资出资额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目标股权尚未实缴的股东增资出资额之义务,确保甲方不因目标股权承担出资义务。
2、乙方未履行第2条款项下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外,还应按甲方损失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3、目标股权完成变更后,乙方及目标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转让无效、解除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与目标公司及目标股权的任何债务,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甲方损失额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违约
如果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款,该方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2、赔偿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付款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20 %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声明和保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3、双方违约
如果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由于双方的过失而无法履行,则各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责任。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政策及市场因素
因医药流通行业转型升级进程不断加快,市场集中度快速提升,一批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基本完成了全国医药流通市场业务布局,市场份额也在快速向这些龙头企业集中。在区域流通市场,区域龙头医药流通企业通过收购迅速占据医药流通市场,市场份额、配送覆盖、终端资源均大幅领先。本次转让的子公司目前经营规模、业务模式、区域市场影响力均比较薄弱,其与公司目前业务无法发挥较好的协同作用。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陕西金花医药化玻有限公司股权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退出医药商业配送业务,集中资源聚焦医药工业业务。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20-06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9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孙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孙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孙明先生不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
孙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孙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孙明先生辞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金花 编号:临2020-05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2020-06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
至2020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5日、2020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3日9: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四路202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四路202号
联系人:张云波
邮 编:710065
电 话:029-88336635
传 真:029-81778626
邮 箱:396036249@qq.com或irm@ginwa.com.cn
(二)股东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ST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