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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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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6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碗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和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0年9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34%,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2019年1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该项目预算总投资5亿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项目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为147.91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0年0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4,609.56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为44,594.00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6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亿元;本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2.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50%。

公司预计2020年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同时因加大内部整合力度,提高生产效率与管理要求,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部分提高了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均有所增加。故公司预计2020年实现净利润与2019年相比有所增加,预计金额为6亿元至7.5亿元。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6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6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名称: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克曼”)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浦社区南洞圳头路96号1号厂房三层

主营范围:室内家具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家具零售、批发;智能家居零售、批发;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零售;家具零配件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销售;木门窗、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销售;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居产品软硬件技术研发、物联网软硬件开发等。

截止2020年9月30日,西克曼资产总额45,315.7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0,239.59万元;2020年1-9月西克曼实现营业收入5,194.97万元、净利润-1,804.4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西克曼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73.75%;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平及董事施服斌在西克曼分别担任董事、董事长、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西克曼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西克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西克曼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新增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五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