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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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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英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公司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期初净资产和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原因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在销售活动中的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转让紫光联合体中的权利和义务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的留任奖金计划摊销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公司转让紫光联合体中的权利和义务所致;

(7)交易性金融负债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衍生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应付票据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9)应付账款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量增加,及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账期延长所致;

(10)股本比2020年1月1日增加主要是公司于2020年8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比2020年1月1日减少主要是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公司累计理财金额减少,理财收益减少及汇率变动导致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重软及汇算清缴退税减少,以及公司盈利增长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理财净购买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净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6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面向行业智能应用的云计算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5G网络应用关键芯片及设备研发项目、新一代ICT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8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2020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书面通知,紫光通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7,295,4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紫光通信书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已原则同意本次公开征集转让。2020年9月1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征集期结束。2020年9月16日,紫光通信与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同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屹唐同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受让紫光通信所持有的162,452,53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8%)。目前上述公开征集转让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正在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紫光集团、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光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以自有资金投标“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端 A、B、C、J 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B23研发设计用地”(以下简称“目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中标通知书》,以总价人民币660,900万元中标上述目标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12月24日,联合体共同出资设立了项目公司北京紫光智城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及运营。2020年9月,鉴于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的不确定性风险,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经审慎研究,并经与联合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给紫光集团,公司退出联合体。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2、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权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九、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于英涛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8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29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华山科服”)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集团”)下属从事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紫光华山科服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1年期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紫光华山科服业务顺利开展,同意新华三集团全资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为紫光华山科服上述授信申请向招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系公司下属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苏州紫光数码与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支付戴尔发票的买家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提供授信服务。为保证苏州紫光数码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协议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自公司签署担保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待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相应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紫光计算机将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与服务。为保证紫光计算机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2,042,914,196股增加至2,860,079,874股,且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9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华山科服”)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集团”)下属从事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紫光华山科服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1年期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紫光华山科服业务顺利开展,新华三集团全资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拟为紫光华山科服上述授信申请向招商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系公司下属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苏州紫光数码与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支付戴尔发票的买家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提供授信服务。为保证苏州紫光数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苏州紫光数码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协议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所保证的债务发生期为自公司签署担保书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待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相应终止。

3、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计算机”)系公司下属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紫光计算机将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与服务。为保证紫光计算机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紫光计算机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为紫光华山科服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及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厂商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紫光华山科服为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1号楼1201室,法定代表人:张健,主要从事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等。紫光华山科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304.84万元,负债总额为18,493.12万元(银行贷款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493.12万元),净资产为4,811.7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754.12万元,利润总额为-4,173.04万元,净利润为-4,173.04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562.66万元,负债总额为21,545.75万元(银行贷款5,022.2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545.75万元),净资产为5,016.9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5,753.48万元,利润总额为205.19万元,净利润为205.19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2、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紫光数码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99号2201室,法定代表人:李敬,主要经营:销售计算机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计算机网络的安装和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苏州紫光数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97,545.38万元,负债总额为688,654.13万元(银行贷款286,272.8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61,384.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192,172.1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387,714.15万元,利润总额为39,558.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9,504.45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34,928.65万元,负债总额为707,222.87万元(银行贷款218,017.9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77,550.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210,152.30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671,533.00万元,利润总额为25,806.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8,193.54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79,000万元,均为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3、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紫光计算机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街雪兰路交叉口西南角天健湖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法定代表人:姚海峰,主要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19%股权。紫光计算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911.81万元,负债总额为443.09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43.09万元),净资产为15,468.72万元;2020年7月-9月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为-731.28万元,净利润为-731.28万元。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为紫光华山科服申请招商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2、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使用国际商业机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3)保证期间:自主协议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公司为紫光计算机向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货款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3)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华山科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紫光华山科服和苏州紫光数码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华山科服和苏州紫光数码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

紫光计算机为公司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起步发展阶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紫光计算机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紫光计算机内控体系已建立完成,市场环境稳定,公司对紫光计算机拥有控制权,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管理情况,且紫光计算机将向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紫光计算机其他股东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华山科服、苏州紫光数码和紫光计算机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9,000万元及51,733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19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1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19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6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紫光华山科服2019年度、2020年1-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苏州紫光数码2019年度、2020年1-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紫光计算机2020年7-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8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股东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清创”)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41,96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

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林芝清创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林芝清创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林芝清创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8日,林芝清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21,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减持次数为8次(每一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23.830元-26.755元。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林芝清创股份来源为认购的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林芝清创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0年9月16日向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8日,林芝清创共减持公司股份6,021,008股,减持比例为0.2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目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林芝清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林芝清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一08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29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京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2,042,914,196股增加至2,860,079,874股,且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9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三、提案四、提案五、提案六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6:00

3、登记地点: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葛萌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gem@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8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