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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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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秀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永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增长39.2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以及本报告期末余额中,包含公司转让所持有ABB四方40%股权开立的共管账户收到的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5亿元;

注2 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向境内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3 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减少41.4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

注4 应收款项融资比上年末增长30.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增加;

注5 合同资产比上年末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

注6 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长29.3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待认证、待抵扣及预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注7 长期股权投资比上年末减少32.0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合营企业北京 ABB 四方电力系统有限公司派发股利所致;

注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增长81.8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客户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债转股取得的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本项目列示;

注9 在建工程比上年末减少31.6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部分IT开发项目、数模实验室工程投入使用结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注10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长126.4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注11 应付票据比上年末增长44.3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结算的供应商货款中,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

注12 预收款项比上年末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示;

注13 合同负债比上年末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列示;以及本报告期末获得客户预付的购货款增加所致;

注14 应交税费比上年末增长60.8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入、利润等业绩指标增长良好,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注15 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末增长258.8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转让所持有ABB四方40% 股权相关的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5亿元;

注16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2.4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合同完工发货额较上年同期上升;

注17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38.64%,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与合同履约义务相关的工程实施及服务人员费用,本期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完工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产品获利能力相对稳定,营业收入上升,营业成本随之上升;

注18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0.66%,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与合同履约义务相关的工程实施及服务人员费用,本期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完工计入“营业成本”;

注19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无借款利息支出,同时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注20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处置原子公司西安四方星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以及合营企业北京ABB四方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经营业绩盈利;

注21 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余额增加所致;

注22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计提铜铟镓硒(CIGS)光伏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注23 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10527.9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变动所致;

注24 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4250.7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中的债务重组损失增加;

注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98.3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结算的供应商货款中,未到期的应付票据余额增加,购买货物支付的现金减少;以及本报告期公司缴纳税款、以及日常付现开支减少;

注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4.5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合营企业北京ABB四方电力系统有限公司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本期公司向境内银行金融机构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所致;

注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偿还贷款,本报告期公司无贷款;以及本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启航1号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受让款。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陈晋蓉女士、钱晖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4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4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0-04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方蒙华电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四方蒙华电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44)。

公司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陈晋蓉女士、钱晖先生对上述议案2、3、4、5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四方蒙华电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28日,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四方蒙华电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审议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合同主体:

买方1: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2: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卖方:四方蒙华电(北京)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买方1的合同金额为388.1万元

买方2的合同金额为38.5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合同主体

买方: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四方蒙华电(北京)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

合同金额为58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四方蒙华电(北京)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6号楼

法定代表人:吴延龙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

截止2019年12月30日,四方蒙华电总资产为1,182.71万元,净资产为855.97万元,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91.27万元,净利润为54.4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方蒙华电是公司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营公司,公司持有四方蒙华电60%的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付饶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四方蒙华电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四方蒙华电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见“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定价政策:根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使公司能充分利用关联方软件和技术服务资源,并保证公司正常开展工作。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保工程”)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六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继保工程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继保工程成立于2003年11月,法定代表人:刘志超,注册资本:10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100%,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9号(四方大厦6层),经营范围为生产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互感器、绝缘制品、电缆附件;生产充电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配电自动化智能成套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服务;软件的咨询;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装置、充电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汽轮机旁路装置、复式励磁装置、风力机械、采矿、采石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铁路专用调度通信设备、站场通信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光纤、电缆、电缆附件、绝缘制品、互感器、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光通信传输设备、载波通信传输设备、数字传输复用设备与中解设备、数字传输中解设备、通信交换设备、调制解调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工仪器仪表、供应用仪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电站热工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配电自动化智能成套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租赁专用设备。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继保工程经营情况如下:资产总额229,364.7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17,178.01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112,186.7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4,143.0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535.10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7,43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42%。本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1126 公司简称:四方股份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