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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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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爱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海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20年7月7日,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集团”)将其原先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合计5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2020年7月15日,界龙集团将前述解除质押的50,000,000股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变更登记至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名下。2020年7月16日,浙发易连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湖州祥元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8月7日,根据公司控制权转让相关协议的约定,界龙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50,000,000股质押登记至浙发易连名下。2020年8月17日,界龙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80,468,652股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变更登记至浙发易连名下。

2020年8月21日,浙发易连将其于2020年7月16日质押的本公司50,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在前述50,000,000股解除质押后,浙发易连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给湖州祥元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浙发易连共持有本公司130,468,65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69%;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占浙发易连持股总数的76.6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9%。界龙集团共持有本公司5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4%;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占界龙集团持股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相应增加应收款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未结算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增加预付货款所致;

(4)存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增加,相应的将存货结转成本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确认收入结转预缴税金所致;

(6)持有待售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出售持有待售资产所致;

(7)长期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收回融资租赁款所致;

(8)在建工程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在建机器设备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9)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减少票据结算所致;

(11)预收款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相应的将预收款项结转收入所致;

(12)合同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重分类预收款项科目所致;

(13)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加收入、利润,相应的增加企业所得税所致;

(14)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转让子公司股权确认了投资收益,相应结转预收股权款以及归还股东借款所致;

(15)持有待售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出售持有待售负债所致;

(16)长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归还部分借款以及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7)长期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18)未分配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19)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房产板块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20)总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同时结转存货(约11亿元)及预收款项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所致;

(3)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印刷包装板块子公司本期减少研发支出所致;

(5)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银行贷款所致;

(6)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约2.16亿元;

(7)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8)营业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以及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增加营业利润;

(9)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无需支付的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赔偿支出所致;

(11)利润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以及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增加利润总额;

(12)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利润总额,相应的增加所得税费用;

(13)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以及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增加净利润;

(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以及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本期确认收入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少数股东损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净利润所致。

2020年1-9月合并报表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20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41.8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97.24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1,981.35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房地产项目预收房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8,333.89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9,113.74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归还房产项目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12月18日分别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的公告》(临2019-058)及《关于第一大股东签订控制权变更相关协议的补充公告》(临2019-059),公司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集团”)与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签署了《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安排之执行协议》、《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等相关协议,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实业”、“标的公司”)180,468,65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7.23%)转让给浙发易连。本次交易共涉及交易对价14亿元。

2020年7月6日,界龙集团与浙发易连等相关方签订《谅解备忘录》,与浙发易连签订《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50,000,000股)。2020年7月15日,界龙集团将其持有的界龙实业部分股份50,000,000股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变更登记至浙发易连名下。

2020年7月22日,界龙集团与浙发易连签订了《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合计为叁亿元(RMB300,000,000),浙发易连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共管账户;在浙发易连向共管账户付清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后,界龙集团应配合办理将5,000万股股票质押登记至浙发易连名下、剩余的80,468,652股股票过户至浙发易连名下的相关手续;第四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合计为肆亿元(RMB400,000,000),浙发易连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第四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界龙集团指定的账户;在浙发易连向界龙集团付清第四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后,界龙集团应配合办理将质押登记在浙发易连名下的5000万股公司股票过户至浙发易连名下。

2020年8月10日,界龙集团与浙发易连签订《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2020年7月22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第二笔办理过户的本公司80,468,652股股票转让价格为7.76元/股(含税),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合计为624,436,739.52元人民币。2020年8月17日,界龙集团持有的界龙实业部分股份80,468,652股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变更登记至浙发易连名下,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发易连。

截至2020年8月5日,浙发易连已完成前述《谅解备忘录》、《补充协议》中所约定的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款项支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界龙集团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10亿元。以上相关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司已发布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3、临2020-001、临2020-004、临2020-010、临2020-012、临2020-013、临2020-036、临2020-037、临2020-039、临2020-042、临2020-043、临2020-044、临2020-046、临2020-04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发易连持有本公司130,468,65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69%。界龙集团持有本公司5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4%。

2、根据控制权转让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子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界龙集团。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界龙集团支付的下表中五家子公司5%的股权转让款共计18,073,955.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3、因公司控制权变动及个人原因,沈伟荣先生、龚忠德先生、薛群女士、费屹豪先生、石磊先生、刘涛女士、蒋春先生七位董事提出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马凤英女士、沈春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第十五次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爱红女士、黄易丰先生、赵宏光先生、刘正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健先生、俞敏女士、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马金龙先生、罗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举沈丽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任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2020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更名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王爱红女士、黄易丰先生、赵宏光先生、刘正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吴健先生、俞敏女士、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金龙先生、罗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任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以上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7日和2020年9月9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临2020-049、临2020-051、临2020-052、临2020-053、临2020-055、临2020-057)

4、2020年9月7日,公司收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沈伟荣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邹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薛群女士辞去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胡清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2020年9月9日,公司第九届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王爱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赵宏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沈伟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蒋久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许轼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李玉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2020年9月9日,公司第九届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选举罗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以上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9月7日和2020年9月9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临2020-059、临2020-060、临2020-061)。

5、2020年9月24日公司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主要成员备案手续,公司更名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事项公司已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2)。

6、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公司累计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寄来的35份《民事起诉状》,法院累计受理了35名原告(自然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状所指虚假陈述主要为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公司披露大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情况披露未包含大股东委托他人持股份额的事项,涉案诉讼标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93.21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累计35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件已全部裁定或判决。其中:31起案件裁定准许原告撤诉;1起案件已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起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中1起案件原告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9月24日开庭,目前在二审审理中,根据目前裁定或判决结果公司无需赔偿。

2020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寄来的1份《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及相关起诉状显示,法院已受理1名原告许建刚诉公司(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买入600836*ST界龙股票的投资差额及佣金损失1,985.2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本诉讼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费、误工工资等,最终按实际发生凭票据结算;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已由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很小。

7、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减少亏损,经公司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或“上海派帝乐”)将其持有的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江苏派帝乐”)100%股权转让予北京艺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北京艺幕”),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80万元。2020年8月31日,上海派帝乐与北京艺幕在上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7月29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0)第6411号》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苏派帝乐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92.2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5.5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6.75万元。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编号为“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0968号”的《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股权所涉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6月30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379.37万元。参照上述评估值,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380万元。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200万元;第二期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180万元,期限不超过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截至2020年9月30日,北京艺幕已向上海派帝乐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200万元。

8、由于项目市场导入期过长,且受贸易战、疫情等宏观形势较大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干压纸模产品项目迟迟不能有效打开市场达成预期规划目标,为了扭转经营局面、有效减少亏损面,在2019年底对重庆、合肥生产基地实施经营调整后,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派帝乐”)及安徽省界龙派帝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派帝乐”)进行注销。

2020年8月6日、2020年9月23日,重庆派帝乐及安徽派帝乐已分别完成工商注销。

9、鉴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外文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外文”)已于2020年6月注销且已完成全部清算工作,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已根据实际情况全额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549.60万元以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0万元。2020年7月,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全额核销对北京外文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549.60万元,其他应收款300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转让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以及公司下属房产板块动迁房项目确认收入增加利润所致。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编号:临2020-067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设立公司名称: 上海易连迅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巨匠康养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易连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标的”)。

● 预计投资总额:人民币22,000万元。

● 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同时,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为了进一步落实产业战略转型和变革,提升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公司拟投资人民币22,000万元,设立上海易连迅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巨匠康养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和易连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5家持股比例均为100%的子公司。

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子公司一

2、拟设立子公司二

3、拟设立子公司三

4、拟设立子公司四

5、拟设立子公司五

上述拟设立的五家子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了聚合公司资源,为产业整体赋能,提高竞争优势,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易连迅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巨匠康养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和易连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本次投资短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2、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次投资的子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同时,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的上海易连迅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巨匠康养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和易连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5家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旨在进一步落实公司转型和变革的发展需要,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夯实现有业务,并平稳过渡转型,更好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编号:临2020-065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20-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部分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集团”或“甲方”)与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第三期末转让价款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3亿元,在后续的补充协议中变更为了人民币10亿元。

公司与界龙集团签署的关于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收到上述协议中约定的第三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累计13亿元)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股权转让款。由于上述第三期股份转让款金额发生变化,因此公司与界龙集团协商一致,在界龙集团收到第四期股份转让款(累计14亿元)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购买公司子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款。

因此,公司与界龙集团就《关于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上海界龙柒壹壹壹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上海界龙派而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统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修改《股权转让协议》2.4款 “目标股权价款的支付时间”,修改如下:

2.4 目标股权价款的支付时间

甲方应于其收到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与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签署的《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含补充协议)项下第四期标的股份转让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除了上述条款发生变更外,其他内容均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执行。

由于界龙集团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止2020年10月28日其持有本公司7.54%股权,与本公司进行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浙发易连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2020年10月28日其持有本公司19.69%股权,也是本次交易关联方。本公司董事王爱红、汪海鹏为浙发易连委派董事,蒲利民为界龙集团委派董事,均为本议案的关联人,故该三人回避表决并不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编号:临2020-066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通知、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就部分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原议事规则: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长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长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现修改为: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长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长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原议事规则: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现修改为: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24个小时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3、原议事规则: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现修改为: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或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发送至监事会办公室。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未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拟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公告编号:2020-068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C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

至2020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65)、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0-066)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前述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丽水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3、登记地点:界龙总部园五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4、联系人:许轼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C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轼

电话:021-58600836 传真:021-58926698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836 公司简称:*ST界龙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