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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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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127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同意就上述授信和其他事项授权董事长和相关业务负责人决定,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500亿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担保事项按照控股子公司的审议程序决定,控股子公司应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近期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19日

注册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47号第九层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资本:32559.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仪器仪表批发;办公设备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通信设备零售;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止2020年6月30日,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3.11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7.09亿元;或有事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资产负债率81.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477.70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377.95亿元,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金额90.44亿元,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9.31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197.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1.62%;广州神州数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总金额为33.74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13.6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126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0日,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球实业”)就与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北京”)、北京卓优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优世纪”)签订《代理采购协议》,认为其已经履行了协议中的全部义务,神码北京没有依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卓优世纪和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中国”)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遂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56,972,480元及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支付之日,按照逾期未付款总额每日0.1%计算。);要求判令神码北京承担诉讼费用;要求判令卓优世纪、神码中国对上述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参见2015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借壳上市)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7年8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00283-3号《民事裁定书》,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驳回了寰球实业的起诉。参见2017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寰球实业不服(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 00283-3 号《民事裁定书》,于上诉期内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并指令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作出(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参见2018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2019年5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因寰球实业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和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00283-3号《民事裁定书》,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寰球实业请求撤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 723 号《民事裁定书》和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00283-3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或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参见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2019年9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申24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参见2019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2020年9月,神码北京和神码中国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监[2020]34000000059号《通知书》,通知如下:关于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与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申请检察监督案,本院已决定受理。参见2019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

二、本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2020]34000000059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决定如下: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723号民事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九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不支持寰球实业(安徽)有限公司的监督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重大诉讼详见 2020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本事项预计对公司2020年及后期利润无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芜中民二初字第00283-3号《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皖民终723号《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2466号《民事裁定书》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监[2020]34000000059号《通知书》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皖检民监[2020]34000000059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