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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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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2月22日、2020年3月11日等日期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山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集团”)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湖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山东集团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滨州海王黄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海王”)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鲁海王”)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山东兰德医疗器械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兰德”)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河南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银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河南海王银河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宁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宁夏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河南海王康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康瑞”)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湖北海王凯安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凯安晨”)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海王(武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邵阳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长沙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安徽海王天禾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禾”)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黑龙江海王康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康莱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聚赢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赢器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聚赢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23、聚赢器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4、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承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25、海王业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业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6、四川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7、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8、上海海王运和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运和”)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9、海王(天津)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0、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1、宁波建昌中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建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山东集团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山东集团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东路支行签署《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东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

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

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单独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

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二)为山东集团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山东集团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为滨州海王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滨州海王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签署《小企业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为苏鲁海王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融资本金、利息(含罚息)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费等实现债权必要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山东兰德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山东兰德向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人支用的借款本金。由借款产生的利息等。为实现债权或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其他费用等)。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济宁儒商村镇银行南苑支行对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单笔贷款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如该单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分期偿还的,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至该单笔贷款最后一期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六)为河南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两年。

(七)为河南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为河南东森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咨询费等借款人获得借款应支付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认由债务人/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为河南海王银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银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本金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十)为河南海王银河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海王银河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咨询费等借款人获得借款应支付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认由债务人/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一)为河南恩济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恩济和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二)为宁夏海王和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宁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和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宁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宁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宁县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十三)为宁夏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四)为河南瑞康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瑞康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五)为湖北凯安晨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凯安晨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两年。

(十六)为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武汉海王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岸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七)为邵阳海王和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6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十八)为长沙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沙海王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利息损失、罚息、复息、可能发生的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十九)为安徽天禾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天禾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等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十)为黑龙江康莱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黑龙江康莱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等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借款期限届次之次日起两年。

(二十一)为聚赢器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聚赢器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二)为聚赢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提供保证反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聚赢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最高额保证,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债权人为被保证人开具的一系列保函金额及利息、罚息等一切依据《协议书》应由被保证人支付的费用和债权人实现本项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

4、保证期间:

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十三)为聚赢器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聚赢器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十四)为方承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提供保证反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方承器械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

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署《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最高额保证,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债权人为被保证人开具的一系列保函金额及利息、罚息等一切依据《协议书》应由被保证人支付的费用和债权人实现本项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

4、保证期间:

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十五)为海王业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业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六)为四川海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四川海王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裁决)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七)为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等。

4、保证期间:

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十八)为海王运和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运和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权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九)为天津海王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海王送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本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等)、手续费及其它收费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的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十)为广东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十一)为宁波建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建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2.94亿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为0.14亿元,除对外担保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67.4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