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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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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远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远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绍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原计划投入“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将全部投入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变更后的“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9,089.38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约29,973.17万元)。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为90,369.48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90,369.48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累计64,000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70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9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黄逞敏、刘梓光、陈圳达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议案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7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详细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者,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9、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1)事先会议登记:详见本通知“四、会议登记”

(2)当天携带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到会日期时间:请出席会议人员于当天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议案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提案内容: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文件。

3、审议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议案1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根据规定,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若议案1表决未通过,则议案2表决结果不生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三)登记手续:

1、登记时向公司提交的资料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在本公告通知的登记日期、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并现场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见附件3);

异地登记:通过信函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资料文件、《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于本公告通知的登记日期、时间届满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请于文件的显著位置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请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61028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陈雪峰先生 吴燕娥女士

联系电话:0592-6059559 传真:0592-6539868

电子邮箱:rtplumbing@rtplumbing.com

4、会议注意事项:

(1)会议期限预计半天,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突发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议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

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时,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0

2、投票简称:瑞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并以本人名义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经自然人股东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直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效力终止。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7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且应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因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8,473,000股变更为418,329,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418,473,000.00元变更为418,329,000.0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三、变更登记

拟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新章程备案等程序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7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9日14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逞敏、刘梓光、陈圳达,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存在派发现金股利事项,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黄逞敏、刘梓光、陈圳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7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内部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0年3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最终向114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887.30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7%。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20年3月13日。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逞敏、刘梓光、陈圳达,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44,000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8,473,000股变更为418,329,000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进行派息,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6月23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18,473,000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3,694,600.00元人民币(含税)。”

基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情况,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3.35-2.00/10=3.15元/股(按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453,60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逞敏、刘梓光、陈圳达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前述3人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逞敏、刘梓光、陈圳达,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存在派发现金股利事项,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黄逞敏、刘梓光、陈圳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4.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7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