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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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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富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彩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产品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内容能够准确反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定期报告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淇翔、胡法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系确定,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并以2020年1-9月实际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系确定,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并以2020年1-9月实际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系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并以2020年1-9月实际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2020年1-9月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额度及实际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增加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新材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胡法祥

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8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胡处工业区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生产(具体经营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产品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分别持有其50%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胡淇翔担任其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法祥担任其董事、总经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森田新材料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森田新材料主要采购AHF(无水氟化氢),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四、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加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向森田新材料采购AHF作为生产氟制冷剂和氟发泡剂的原材料,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对外采购部分AHF的需求,另外在遇到公司AHF生产线检修等情况时,为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及时向客户交货,也需要对外采购AHF。森田新材料向公司供应AHF的质量、数量均有保证,且距离较近,节约运输成本。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内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并能按时结算,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控制在合理范围,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淇翔、胡法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与关联方的业务联系确定,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并以2020年1-9月实际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法祥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胡法祥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胡法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胡法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379 公司简称:三美股份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