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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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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马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文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文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盛云投资处置资产的进展

公司于2019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厦门中毅达100%股权、深圳中毅达100%股权、贵州中毅达100%股权、新疆中毅达100%股权、上河建筑51%股权,最终由贵州盛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云投资)摘牌。根据与盛云投资的约定,在盛云投资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公司有权派驻人员予以监督。

根据盛云投资后续资产处置工作的初步安排,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启动5家子公司资产处置事宜的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启动上河建筑2017年1-4月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计的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并尽快启动专项审计工作。

经公司了解,盛云投资已按照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31日前启动上述工作,公司亦派相关人员对上述工作进行了监督。截至本报告期末,盛云投资已完成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正在有序推进后续工作;已完成上河建筑2017年1-4月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审计机构已进场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监督盛云投资的资产处置进展,并监督盛云投资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依法依规处置资产,充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对盛云投资资产处置进展予以披露。

(2)重大资产购买涉及业绩承诺实现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磷瑞阳)签署的《重大资产收购协议》,开磷瑞阳承诺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赤峰瑞阳)2020年度净利润为8,800万元。2020年1-9月,赤峰瑞阳实现未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68.08万元,截至三季度末承诺净利润完成比例为47.36%。赤峰瑞阳生产与运营情况较为稳定,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1-9月的业绩实现情况较业绩承诺有所差异,可能存在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开拓利润增长点,努力做好四季度经营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建国

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5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董事长马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袁权、夜文彦、李权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5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袁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60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等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6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 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 拟向公司提供1,487万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3年,按照每笔借款金额的 4.75%年利率向兴融4号资管计划支付借款利息,公司对该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

●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 相关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接受财务资助情况的概述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签署《借款协议》,兴融4号资管计划拟以借款形式向公司提供1,487万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三年,用于支付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公司按照每笔借款金额的4.75%年利率向兴融4号资管计划支付借款利息,公司对该财务资助无抵押或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规模:规模上限为50亿元

管理期限:无固定存息期限

设立时间:2014年11月19日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资金融出方),也可以投资 于现金管理类资产

管理方式:管理人以主动管理方式管理计划资产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6亿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出借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借款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1,487万元。在本次借款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资金需求金额分笔向兴融4号资管计划提出资金申请。

4、借款期限: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三年。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如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或收到赤峰瑞阳分红款且具备还款能力时,公司应一次性或分批提前还款。如公司具备付款能力时,兴融4号资管计划可要求公司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5、借款利率:公司按照每笔借款金额的4.75%年利率向兴融4号资管计划支付借款利息,每笔借款计息期限为实际划款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分段计息。

6、担保措施:无需进行抵押或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 的经营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未对公司计收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 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签署的《借款协议》累计金额为2,535.55万元,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未对公司计收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借款协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62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拟与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瓮福昆丰”)签署《购存销合同》,开展玉米采购、储存和销售合作。赤峰瑞阳拟向瓮福昆丰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含税)的玉米。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产品采购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瓮福昆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911.87万元,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800万元,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赤峰瑞阳日常经营需要,需大量采购玉米作为原材料。赤峰瑞阳拟与玉米供应商瓮福昆丰签署《购存销合同》,开展玉米采购、储存和销售合作,赤峰瑞阳向其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含税)的玉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2019年11月5日,公司向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赤峰瑞阳 100%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赤峰瑞阳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 融4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信达证券控股股东。同时中国信达持有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超过5%的股份,瓮福昆丰为瓮福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玉米、稻谷、杂粮收购;粮食烘干;粮食仓储;粮食经销;货物装卸搬运;农作物种植;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经销化肥。

截至目前,瓮福昆丰与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因业务需 要,向瓮福昆丰采购原材料玉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赤峰瑞阳拟与瓮福昆丰签署《购存销合同》,采购原材料玉米8000吨(浮动比例为±20%),最终采购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含税)。合同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以实际最后批次粮食出库时间为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情况

赤峰瑞阳向瓮福昆丰采购玉米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赤峰瑞阳拟与瓮福昆丰开展玉米采购、储存和销售合作,合作模式为在赤峰瑞阳缴纳不低于采购粮食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赤峰瑞阳按照市场行情向瓮福昆丰提供《委托收购批次定价单》,瓮福昆丰按照赤峰瑞阳指定的价格与质量标准,出资不超过采购粮食价款的90%收购粮食,所收购的粮食存储于瓮福昆丰仓库内,在合同期满前全部销售给赤峰瑞阳。双方还约定了采购数量、收购价格及仓储保管等其他事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的主要产品包括季戊四醇和酒精,其中酒精除对外销售 外,其余部分为生产季戊四醇的原材料之一。玉米作为公司生产酒精的原材料, 赤峰瑞阳每年需大量采购。在综合考虑玉米价格、运费、规格、质量等因素后, 赤峰瑞阳会选取适当的供应商采购玉米。瓮福昆丰向赤峰瑞阳出售的玉米,质量 符合赤峰瑞阳用于其日常生产的要求,且价格合理。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产品采购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瓮福昆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911.87万元,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800万元,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购存销合同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ST毅达、ST毅达B